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是我国民族工作奋发有为的10年。党和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在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下,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变。
党和国家采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实施积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民族工作的基本任务——
1999年,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2011年4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确定了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其中有11个是民族地区;201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自国家民委的数据显示,近10年我国发展速度最快的省份大都集中在西部和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更是连续9年全国增速第一。
构建少数民族百姓幸福生活的基石
一项项民生工程,为少数民族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构建起牢固的基石。
“十一五”以来,136个边境县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解决了34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和172万人的用电问题,建设和改造寄宿制学校757所,满足了21万中小学生的寄宿要求。国家加大了对茅草房、杈杈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
谱写共同繁荣发展新篇章
计划用3年时间创建首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昌吉回族自治州,近年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主要经济指标在新疆各地州及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处于靠前位置,全州有4个县市综合经济实力位居新疆前十强。
十六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正是各民族大团结展现出的巨大力量,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未来5年,我们要全力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共同迈入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国家民委主任杨晶说。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