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9版:财 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市民盼望加油卡服务更完善
经济企稳态势渐明
CPI或见底回升
政策暖风频吹
沪指终结六连阴
美容消费成为新消费风险点
7月我市逾五成生活必需品降价
“学区房”租赁升温 细化合同规避风险
李扬: 实体经济高负债值得警惕
契税知识问答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2 年 8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契税知识问答
    问:契税应何时缴纳?

    答: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征税?

    答: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水轩)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