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的生态保护费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的消息,引发网民激烈讨论。根据滇池往年的游客量推算,这一收费制度如果审核通过,每年将至少影响到4000万游客的切身利益,因此能否做到令人信服,显得至关重要。
根据云南有关方面的说法,滇池征收“生态保护费”是由于滇池环境治理存在资金缺口达80%。这样一个声称“生态保护”、表面上“合情合理”的说辞,真的经受得住公众的审视和拷问吗?
有关资料显示,滇池治理在“九五”期间完成投资超过25亿元,“十五”期间超过31亿元,“十一五”期间的计划投资是183亿元。如此巨额的治理投入和快速增长,却还有“80%的资金缺口”,难道滇池的生态治理真是越治越差,并成为吸金的无底洞?巨额的治理投入又用在了什么地方?在没有向公众公开并取信于民之前,贸然开征新的收费品种值得思量。
滇池生态环境的破坏,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可能较为复杂,但作为既成事实,绝不是将来的游客造成的。作为生态治理,理应向破坏环境的始作俑者追偿责任,而不是向未来的游客收钱。如此看来,因治理环境缺钱就向游客收费的做法,其实并不完美。总不能因为将来游客的到来“可能”造成环境破坏,就利用可能性开始收费。
媒体早有报道,如云南石林,近年来每年向游客收取高额的门票费,而真正用于石林保护的却少之又少。走大旅游路线的杭州西湖,近些年来向游客免费开放,真正做到还湖于民,其环境治理不也同样做得很好吗?如此看来,不直接收取门票费或生态保护费,同样可以把环境保护做得很好,决不能简单地把收费与加强生态治理保护等同起来。以生态治理保护为由,提高景点门票收费甚至开征新的收费品种,其实不难让人看出其背后隐含的旅游经济冲动和短视。
当然,对很多地方而言,生态治理保护是摆在政府和公众面前的一道现实难题。生态治理保护也是必须付出成本的。关键在于,解决资金缺口的办法应该广纳民智,遵循公开公正的社会准则,资金使用做到公开透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真正取信于民并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