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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版:财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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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后 可享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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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启动
毕业生登记后 可享就业扶持政策
    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特约记者 李帆) 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即日起启动“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都可到所在辖区的人社部门登记,以便享受到人社部门提供的相关服务。就业服务月活动将持续至本月底。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实名登记,服务到人,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题,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实名登记辖区内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对已进行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其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就业服务月期间,就业部门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落实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实名登记,服务到人;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等一系列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收档案托管等费用。

    另外,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招聘活动,在发布就业信息的同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项目推介等多种服务。本月20日至26日,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将在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的首页与全国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主会场页面链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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