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杨女士近日来电反映,今年年初,她为新买的爱车投了“全险”。但前不久,该车的前风挡玻璃被路边飞溅的石子砸出了一个小洞,杨女士联系到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查看了保单后明确告知不能理赔。无奈之下,杨女士只得自掏1000多元更换了玻璃。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人都有与杨女士类似的经历。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凡柱对此表示,不少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存在一定误区。车险销售人员和4S店工作人员向车主们推荐的“全险”,其实只包含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划痕险、交强险及不计免赔等某几个险种。在保险行业内,“全险”其实并不存在。这一概念不过是销售人员为了便于推销,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捆绑销售而已。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又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而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陈凡柱说,投保人投了所谓的“全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根据组合成“全险”当中的某些险种的条款约定来赔偿。杨女士购买的“全险”,可能不包括玻璃单独破损险,因此不能获得赔偿。
业内人士表示,“全险”只是保险公司的口头语,而非保险合同中的专用语。车主在购买保险时,还是应该多看保险条款。车险也并非投保种类越多越好,投保人应根据车辆情况和交通状况合理选择,如新手应尽可能地上全保险,以保障车辆和人身的安全,规避风险;而对老司机来说,“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是不错的选择。 记者 戈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