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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版:财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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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7680元 买回“受罪”塑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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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花了7680元 买回“受罪”塑身衣
    花了7680元买回的身材调整器,实际上只是一件塑身衣,穿上后不仅未达到塑身效果,还弄得自己心慌气短,找美容店退货又遭到拒绝……回忆起这一系列的遭遇,张女士后悔不该轻信商家的花言巧语。

    【投诉】

    几个月前,涧西区某美容店的老板向张女士推销了一款身材调整器,称它能通过控制脂肪位移,达到塑身效果。张女士当时试穿时,感觉很紧,但老板和店员都称赞她身材有改观。张女士于是交了7680元。可穿了几天后,张女士感觉除了胸闷、腰疼外,未见其他效果,就找到美容店希望退货,遭到店方拒绝。张女士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维权】

    市工商局涧西分局陇北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张女士买的身材调整器,实为塑身衣,虽然商家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但该美容院涉嫌超范围提供经营服务方式,且该塑身衣售价与商品实际价值不符。经调解,美容院最终退还张女士5000元现金。

    【提醒】

    陇北路工商所工作人员郭捷说,内衣属于贴身穿的特殊商品,如果不存在质量问题,工商部门无权要求商家为消费者退货。张女士购买塑身衣时,在双方当事人在场情况下,已去掉吊牌当场试穿,商品标牌等主要证据已无法取得,造成责任划分困难。

    工商人员提醒,在购买高价物品时,消费者如对所购商品有质疑,应及时向店方咨询,并保留好吊牌、票据等维权凭证,如发现商家超范围经营或虚假宣传商品效果,可拨打市工商局12315消费申诉热线进行举报。

    记者 曾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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