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8月23日专电 (记者 李娜)广州垃圾分类试点将于9月全面启动,其中对“专袋投放”和“垃圾不落地”试点的处罚分别设置1个月和3个月的缓冲期,这是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近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广州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表示,鉴于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可操作性,在缓冲期内,对居民家庭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厨余垃圾的行为,将以劝导为主,暂不作处罚,之后将视情况执法。
对于各个试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不按规定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的、没有正确做到垃圾分类和没有在指定位置投放垃圾等违规行为,都将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
按照处罚标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外,对于未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更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