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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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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断高速路口 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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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8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阻断高速路口 扰乱公共秩序
4人被拘留,3人被罚款
    本报讯 日前,北方永盛摩托车有限公司因要求高速公路收费站保障其大货车24小时上高速公路的不合理要求被拒,公司销售部经理冯某组织9台超大型货车,将关林收费站路口堵塞。组织者冯某和参与的6名司机已被依法处理。

    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规定:为保证高速公路运行安全,超大型货车只能在每天8:00至18:00上高速公路通行。北方永盛摩托车有限公司运送摩托车的货车属于超大型货车,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行。

    24日7时30分左右,该公司超大型货车行至关林收费站上高速公路时被拒。冯某等人不满,于7时56分组织9台大车将关林收费站路口堵塞,造成交通拥堵。事发后,洛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立即赴现场处置,至8时40分围堵车辆让开,道路畅通。

    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冯某召集多名司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其他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其处10日治安拘留,对刘某、李某、段某3名司机处5日治安拘留,对高某、李某、朱某3名司机处200元罚款。

    民警提醒,无论是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反映利益诉求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如采用阻塞道路交通等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非法手段,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构成违法犯罪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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