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住房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每年完成省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确保保障性住房销售、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2.
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商品房预售管理覆盖面达到100%。建立和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及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 加强作风纪律和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城市区房屋权属登记和证书核发准确率达到100%。
4. 全面启动改革改制工作,2013年年底力争完成瀍河、老城、西工、涧西四个房管分局的改制任务。
5.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督促各城市区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100%;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面每年递增3%;加强物业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确保维修基金使用支付及时到位。
6. 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申报房屋安全鉴定率达到100%。
7. 做好房管系统住房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8.
认真解决房产管理中涉及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信访等问题。切实保障房产管理中的民生需求。确保房产管理工作中的规范、有序、严格、稳定和群众满意。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班子和系统的廉政建设,不违反《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
三、出现2项工作目标没有完成或在全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中连续2次列入后5名的情形,退回原职级或自动辞职。
四、本承诺书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