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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9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每日2时至5时,严禁大型客车上高速
我省进一步严管大中型客货车辆高速公路行车
    本报讯 近期,我国高速公路夜间发生了数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为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旅游包车、大客车等大中型客货车辆进一步严管。

    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告》明确,严禁长途客车、旅游包车2时至5时在高速公路通行,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一律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到服务区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客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到服务区停车休息,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严禁大型车辆违法占用快车道,双向八车道的路段禁止占用左侧一、二车道。

    昨日上午,我们随同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对连霍高速洛阳段进行日常巡逻,发现大货车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或不规范停车、大型车辆长时间违法占用快车道的情况比较严重。

    我们还了解到,高速交警除了加大巡逻力度外,还将使用安装在警车上的行车执法记录仪记录大货车违法占用快车道等交通违法情况,并通过测速点、流动测速车采集证据。

    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欢迎群众对高速公路上的客车超员、超速、停车上下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200元至500元奖金。举报电话为0371-68208110,也可发短信至13633719780举报或通过新浪、腾讯微博“河南高速公安”官方微博进行举报。

    右图 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发放宣传卡。

    记者 张喜逢 见习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李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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