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市民高先生近日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他设计了一种机械零件,并早已申报专利。可目前该零件正被其他厂商仿制。这种行为是否侵权,他又该如何维权?
帮办:据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和个人要维护自身的专利权,首先要确定其拥有的专利权是否有效。按照相关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都为10年。
各种专利权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或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可导致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对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对于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负责人说,为帮助专利权人解决知识产权维权问题,我市已于2009年开通了12330维权援助热线,接受相关投诉举报、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服务咨询等。如果相关专利权人的专利在外地被侵权,又没有钱打官司,可以考虑通过相关行政机构来解决,因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相关侵权投诉过程中,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
另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省内、国内联合执法机制。如专利权人在洛阳,而侵权行为发生在湖北,我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将有关举报投诉材料转至湖北当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以此来降低维权成本。 记者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