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闫卫利)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日前,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局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清风洛阳·廉洁节日”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节日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按规定上交“581”廉政账户,也可上交市、县(市)区纪委,或上交本单位党组织。
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内执行公务坚持“同城不吃请”。
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要严格执行公务消费报销会签制、公示制和民主监督制。
严禁用公款、公车旅游或接受下属单位邀请参与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
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动用公款公物办理婚庆事宜。
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和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各级公安机关查处的赌博案件,凡涉及党员、干部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应及时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凡漏报、拖报、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车辆管理规定,公务用车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值班、接待车辆要逐级备案。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3934980(工作日)、63938859(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