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如何拼写汉语的人名、地名,如何拼写汉语的数词、量词、连接词、形容词等,都有了“法定”规范。
1 语言发展 规则修订
原有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国家语委组织研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随着社会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2006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根据国家标准委要求开始组织专家对原标准进行修订,内容包括分词连写规则、人名地名拼写规则、大写规则、标调规则、移行规则、标点符号使用规则、变通规则等。
按此规则,拼写普通话基本以词为书写单位。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结构的词要连写,如:quánguó(全国)、pòtiānhuāng(破天荒)。但是,四音节及四音节以上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词,则必须分写,如:wúfèng
gāngguǎn(无缝钢管)、huánjìng bǎohù guīzé(环境保护规则)。
2 人名地名 规范拼写
随着国际交流的愈发频繁,中国的人名、地名会越来越多地以汉语拼音的形式出现在各种场合及名片、文书内。然而,常见的情况是,中国人名、地名的拼写相当随意,存在大小写错误、音节连接错误甚至姓与名颠倒等问题。
新修订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明确规定,中文名的汉语拼音必须姓在前、名在后,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写,复姓连写,双姓两个字的首字母都大写,如:Lǐ
Huá(李华)、Dōngfāng Shuò(东方朔)、Zhāng-Wáng Shūfāng(张王淑芳)。但人名与职务合写时,职务不得大写,如:Wáng
bùzhǎng(王部长)、Lǐ xiānshēng(李先生)。
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要分写,且首字母要大写,如:Běijīng
Shì(北京市)。已专名化的地名和不需区分专名和通名的地名都应当连写,如:Hēi1óngjiāng(黑龙江)、Sā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
3 正词正音 便于识读
与原有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相比,新修订的规则增加了在某些场合专有名词的所有字母均可大写且不标声调的规定,如:WANGFUJINGDAJIE(王府井大街)。新修订的规则还补充了“汉字数字用汉语拼音拼写、阿拉伯数字则仍保留阿拉伯数字写法”的规定,如:èr
1íng 1íng bā nián(二〇〇八年)、635 fēnjī(635分机)。
长期从事汉语拼音教学与研究的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尤敦明说,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汉语拼音方案》及后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最重要也是最普遍的意义就是正音,面对不能识读的汉字,加注拼音后就能立即念准确。而且,用拼音书写时如何区分大小写、如何连接等,也的确需要一个全国统一规则,不能因无序标注造成混乱。
(据《新民晚报》)
■名词解释
通名与专名
通名是通用的名称,指某些专有名词中反映类别属性的部分;专名指专有名词中反映个体属性的部分,二者是相对的。如“淮河”这个专有名词中,“淮”是专名,“河”是通名。
再如,北京市、上海市之“市”是通名,而北京、上海是专名;篮球、排球、羽毛球之“球”是通名,而篮、排、羽毛是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