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市民郝先生有一辆普桑车,已经到了报废年限,打算把车交至回收公司。他想知道如何才能领到国家发的报废车补贴。
帮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说,车辆报废的补贴政策由国家制定。2010年,国家曾出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小型客车报废每辆最高补贴18000元,这项优惠政策已于2010年年底结束。现行的补贴政策是,总质量在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公交车报废,每辆补贴18000元;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每辆补贴11000元。
凡是符合以上补贴范围的车主,可将车辆报废回收证明、车辆注销证明、身份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卡等交至报废车辆回收公司,工作人员将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市商务局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车主申请补贴资金。待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补贴款将划入车主银行卡内。
市民如有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可交至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开具一份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再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目前我市共有2家报废车辆回收企业,一是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位于老城区定鼎北路与310国道交叉口向西100米处,电话65522357;二是河南百通废旧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位于王城大道凤翔山庄附近,电话65780001。
该负责人说,按照国家《车辆报废标准》有关规定,9座以下非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可延缓检验且不限延缓年限;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可延缓检验,最长延缓时间为10年;营运客车和轻型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最长可延缓5年检验;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得延缓检验;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最长可延缓3年检验。
记者 曾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