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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
核心价值观“十大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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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
核心价值观“十大标兵”
    张茹,女, 47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洛阳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该同志从检16年来,扎根办公室,先后从事统计、传真、保密、内勤、接待等工作,她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兢兢业业,16年如一日。1998年至2011年,她一直负责检察统计工作,每日面对枯燥、繁琐而又严肃的统计数据,一丝不苟、恪尽职守,所审核、汇总、上报的20余万项统计数据、5000余张统计报表,无一差错,市检察院连续13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该同志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8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3次被评为“洛阳市保密先进工作者”,并于2010年被省政法委授予“中原卫士”荣誉称号。

    乔占领,男,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洛阳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

    该同志自2005年从部队转业入检以来,多次在媒体发表文章来宣传洛阳检察事业的发展,编写了2万余字的《侦查监督工作入门手册》,所撰写的《结合中西部经济发展与两法衔接网络自动化之探讨》被高检院推广到全国检察机关;撰写的《践行核心价值观重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论文剖析了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管理成效,受到领导和基层院的一致好评。

    该同志先后被评为洛阳市首届“十大道德模范”、“十佳人物”、“年度新闻人物”、“好人在你身边先进人物”、“中国好人榜”等荣誉称号。

    去年8月13日他应邀参加了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主办的“全国道德模范与中国好人榜好人现场交流会”,受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领导的接见和表彰。

    余小洲,男,3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洛阳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干警,三级检察官。

    该同志从事反贪工作7年来,在省、市院领导下,立足岗位,兢兢业业,廉洁执法,无私奉献。先后主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00多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大案、要案30多起,直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省纪委的一致充分肯定。

    该同志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11年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专家。

    他凭着对人民检察工作的热爱和对反贪事业的执著追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检察“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境界和伟大情怀。

    董国辉,男,33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偃师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先后在偃师市检察院控申科、公诉科、反贪局等部门工作,从检14年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忠诚为民、无私奉献、不畏艰险、公平公正的优秀品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主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32件4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董国辉同志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检察业务标兵”和“偃检之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偃师市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2011年被河南省政法委授予“中原卫士”荣誉称号。

    马向东,男,3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汝阳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三级警督。

    该同志于1992年10月入检以来,充分利用岗位锻炼和业余时间,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反贪、法警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年来,先后参与办理70余起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亲手抓捕了12名犯罪嫌疑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2007年至2011年,该同志被长期指派到省纪委、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其娴熟的侦查技能和过人的胆识谋略赢得到了省纪委和省市检察机关领导的一致好评。

    该同志近四年来先后被评为汝阳县“十佳政法干警”、洛阳市“优秀反贪干警”、“优秀司法警察”、河南省“十佳搜查能手”、“优秀司法警察”。

    马明欣,男,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栾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一级检察官。

    该同志先后在该院预防局、反渎局、反贪局任职。在担任预防局局长期间,建立的“工作建议书制度”、“组账村管、村账乡管”经验在全国推广;在任反渎局长一年时间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7件11人,大案率100%,有罪判决率100%,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其中办理的农机补贴系列玩忽职守案件在全省进行了经验交流。今年担任反贪局长后,他带领反贪干警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件24人,其中大案8件1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480万元。他秉持检察官职业操守,先后拒收各种礼品、礼金价值16万元,树立了清正廉洁的检察官形象。

    该同志从检以来先后被评为“洛阳市十佳检察官”,全市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张海峰,男,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洛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该同志在任反贪局长期间,立足洛宁县情,坚持“保民利、护民权、解民忧”工作思路,积极查办涉农案件,惩治百姓身边腐败,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

    近年来,查办涉农案件为百姓追回惠农资金300多万元;查办职务犯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2011年反贪工作在全市评比中获得第二名,在全省163个基层县区院评比中位居第17名,查办的雷某贪污案被评为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彻底扭转了洛宁反贪工作落后的局面,实现了穷县小院反贪工作的大提升。

    该同志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反贪局长,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梁香敏,女,5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老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该同志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她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以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该科所办理的19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她用一件件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诠释着一名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忠诚。老城区院侦监科连续八年在全市年度业务考评中名列第一,并多次获得全省侦查监督系统先进集体、洛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三次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该同志八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侦查员、优秀办案能手、“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被省政法委授予“中原卫士”荣誉称号。

        刘波,男,34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瀍河回族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多年从事反贪工作,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他带领反贪干警多次参与省、市重大反贪案件的办理,累计查处厅、处、科级干部多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他主办的“中油中原项目部刘某、曲某贪污窝案” 被市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优质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3000余万元。瀍河区院反贪局受到了省院蔡宁检察长的高度赞誉。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 2011年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政法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王红莉,女,34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洛阳高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从检12年来,经办案件近千起,无一错案。她始终秉承“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的执法理念,对案件认真负责。2011年6月,在办理孙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时,不枉不纵,成功发现并查处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公安局刑警吕某,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撰写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洛阳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做法》成为洛阳市公诉部门的工作亮点,被省检察院推广。她处处诠释着检察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该同志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两年带领侦查监督科荣立集体三等功,2011年被省政法委授予“中原卫士”荣誉称号。

    近年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注重发挥榜样力量,坚持典型引路,用身边的模范带动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培养和塑造了以“全国模范检察官”程建宇为代表的一大批典型人物。

    以程建宇同志先进事迹为原型创作的电影《火红的杜鹃花》在全国公映后引起巨大反响,目前该片已被中宣部国家电影总局确定为十八大献礼影片和“五个一”工程奖。对程建宇先进事迹的推广和宣传,极大地激发了我市检察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

    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党组以今年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十大标兵”评比活动,推出了一批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并在先进典型巡回事迹报告、组织干警专题学习先进事迹的基础上,通过全市检察干警投票评选出了以张茹等为代表的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十大标兵”。这其中有刚入检拼搏在反贪一线的年轻干警,又有长期奋斗在平凡岗位的老检察,还有即将退休的老同志。他们在平凡岗位上用感人的事迹、朴实的行动鲜明地回答了什么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及如何坚持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基本操守问题,为全市检察干警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方向,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推向了新高潮。

    目前,市检察院通过组织对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十大标兵”的学习和宣传,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形成了浓厚的学先进、争先进氛围。市检察院要求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能够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并在先进模范的激励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好地担负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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