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赵越 殷萍)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自今年10月1日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洛阳、三门峡、焦作、新乡、济源、鹤壁、南阳、平顶山8市的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一审案件。
今后,三类知识产权案件可由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纠纷一审案件和洛阳市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合同等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二是洛阳、三门峡、焦作、新乡、济源、鹤壁、南阳、平顶山8市的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纠纷一审行政案件和上述8市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合同等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