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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门槛有多高?
公主坪村:高山菜园成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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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养老院门槛有多高?
——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逐富弃贫”拷问养老公平
    核心提示

    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有所养”正成为越来越迫切的时代课题。

    在一些一线城市,原本承担“托底”作用的公办养老院,正在自主经营中慢慢变味儿:条件优越的养老资源被“特权”老人争相占用,而普通老人却因挤不进大门晚景凄凉。

    1 “托底”变“托富” 特权老人抢占“养老蛋糕”

    近年来,国内一线城市的养老需求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高龄、失能、空巢、独居老人希望入住养老院颐养天年。

    近日,记者走访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多家养老院发现,原本接收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公办养老院,因“物美价廉”成为“特权”老人争相享用的“蛋糕”。

    若不是门口挂着“广州市老人院”的招牌,恐怕有人会以为误闯了桃源仙境:小桥流水,绿树成林,一栋栋别墅屋舍俨然。79岁的高伯退休前曾是一名副处级干部,在这家公办养老院已经住了10年,每天唱歌、打牌、看电视,生活过得怡然自得。

    “为进这家养老院,我找朋友打了招呼,院领导看我年轻、身体好,还让我发挥余热哩。”高伯向记者坦承,自己每月能领到8000多元的退休金加补贴,而包括住宿、伙食、护理等费用在内的养老开销每月只有1300元,入住公办院几乎“零负担”。

    眼下,找关系、打招呼“插队”入住“火爆”的公办养老院,已是行业内部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在床位紧俏、有300多人排队等位的上海市第一福利院,85岁的朱伯回忆起3年前入住时的情景,颇为自豪地说:“要不是我让女婿找关系,哪能很快住进来,排队不知要排到猴年马月!”

    在“一个床位千人等”的北京市第一福利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住进来的老人一般都要托关系、批条子,住“一福”已经变成身份地位的象征。

    然而,在“特权”老人风光无限的背后,一些真正需要入住公办院的困难老人反被拒之门外。为给90岁高龄、患老年痴呆症的父亲找到一个公办养老床位,广州市民李女士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城区,得到的答案却是:无论市属、区属都要排队。

    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花3万元的赞助费,把父亲送进一家民办养老院。“就算我们能等,父亲的身体也等不了啊!”李女士说,“其实很多养老院并非没有床位,只是不愿接收失能老人,拜高踩低,把养老责任撇在了一边。”

    2 定位渐行渐远 养老机构何以成为“特权”机构

    公办养老院是国家事业单位性质的保障机构,应优先接收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低保老人等弱势群体,通俗讲就是发挥公共养老服务的“托底”作用。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处处长王辉告诉记者,近年来,受财政投入限制,许多公办养老院选择“适度自营”,面向社会开放部分床位,接收自费入住的老人。

    但在自营过程中,随着自费床位的逐渐增多,公办养老院的“托底”作用正在慢慢变味儿。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公办养老院的自费床位已占到一半以上。如广州市老人院接收自费老人约为一半,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福利院接收自费老人多达2/3。

    定位不清是当前公办养老院出现特权化倾向的主要原因。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究竟该有多少床位用于“托底”,有多少床位用于经营,目前还没有政府文件作出明确规定,全靠养老院“灵活掌握”。

    同样模糊的还有自费老人的入住标准。尽管公办养老院都声称,安排自费老人入住是看排队登记的顺序。但实际上,缺乏公开透明的排队制度,让一些普通老人根本无法获取真实全面的入住信息,反而给“特权”老人暗箱操作留下了较大空间。

    因为政策不明、定位不清,公办养老院以低廉的“托底”价格接收自费老人,形成了一种“低投入高回报”的养老畸态,诱使不少有钱有势的老人争夺优质公共养老资源。

    记者采访发现,公办养老院接收自费老人的收费标准普遍在每月1000元到2000元,而民办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每月至少要三四千元。有些地方的民办养老院在入院前还要收取上万元的赞助费,令经济困难的老人望而却步。

    此外,部分公办养老院由于承担行业示范作用,建筑设施存在高端化倾向,也成为吸引“特权”老人的因素之一。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公办养老院更应发挥“托底”作用,不能沦为政府部门追求政绩的“面子工程”,忽视了社会群体基本的养老需求。

    3 借鉴保障房理念 呼唤普惠性养老院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当前社会,养老就像升学、入园、看病、购房一样,已经成为民生新热点。分好这块蛋糕,关系着广大老人的切身利益。

    在社会养老体系中,机构养老发挥着支撑作用,而具有“托底”功能的公办养老院更是重中之重。一些地方民政部门的负责人呼吁,希望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为养老床位提供建设支持,引导项目资金进入养老领域,将用于经营的养老资源尽快与市场接轨。

    为防止公办养老院片面逐利,出现角色偏离,陆杰华建议,在国家政策中对“托底”服务比重、“适度自营”的入住标准和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划清底线边界。

    “每一项公共政策的脱胎换骨,都离不开监督的力量。”广东省社科院人口与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郑梓桢建议,公办养老院可通过网站及时公布轮候情况及入住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针对公办养老院出现的高端化、特权化倾向,业内人士建议,借鉴保障房理念,建设朴素实用的普惠型公办养老院,既能扩大“托底”容量,又能避免豪华设施“诱人犯罪”。

    上海市杨浦区福利院院长谭秋玉说,倘若公办养老院都建得像保障房一样,在满足老人养老需求的同时,又不过分奢华,对于特权老人的吸引力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上海市老年学学会秘书长孙鹏镖认为,内地可充分学习香港的养老经验,统筹评估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将公办养老院更多用于“托底”服务,并加强对民办机构的评估,为老人入住养老院提供咨询和指导。

    (据新华社)

    相关链接

    民政部:“六个计划”助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在今年9月国新办举行的党的十六大以来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要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引领,提高科学化水平,坚持资金保障与提供服务相结合,坚持居家、社区和机构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还要坚持城乡统筹,确保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健康发展。

    民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连续五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并且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这个工程有六个计划作为支撑,一是在大中城市要建设一批集养老示范、培训实训于一体的较大型的养老机构,我们简称为“阳光计划”。在区县一级,每个区县要建设一所以养老为重点、兼具为残疾人和孤儿服务的综合性的服务设施,我们简称为“月光计划”。在社区要建设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星罗棋布的站点,我们简称为“星光计划”。在农村的乡镇,继续建设为五保老人服务的五保敬老设施,我们简称为“霞光计划”。我们去年开始试点,今年逐步铺开,在农村建设由村主办的互助养老的幸福院,我们简称为“幸福计划”。同时,在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我们要配置不同的康复辅具,我们简称为“福康计划”。这几项计划的实施,涵盖了养老的不同层级和不同的功能。为了把它落到实处,民政部还制定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监测指标体系,随时对各地的发展进行监控,并且制定了以奖代补的政策。

    在资金投入方面,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一个意见,这个意见已经基本上成型,准备报国务院审批发布。通过税收、土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在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将着重加强人才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造就一支尊老敬老、爱岗敬业、具有专业化水平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我们还将建立养老机构的准入、监管和退出的机制,确保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健康发展。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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