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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雅琦 |
核心提示
到2015年,我市老年人平均拥有的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各县(市)区建设一个以养老为重点的示范性综合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昨日市民政局透露,《洛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正式出台,勾画了未来几年我市老龄事业的发展蓝图。
1 2015年,我市7个人中将有1位老年人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93万,占常住人口的13.52%,预计到201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1万,约占常住人口的14%。也就是说,7个人中将有一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
《规划》明确,到2015年我市将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全市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会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努力实现“六个老有”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2 生活困难老人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从老年社会保障制度、老年医疗卫生保健、老年家庭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9个方面发展老龄事业。
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各县、区逐步将本地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城镇散居“三无”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困难父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3 每千名老年人要拥有30张床位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街道和社区统筹安排服务设施,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日间照料、卫生站和助餐网点的基本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设施和站点。
到“十二五”末,全市至少建成1所大型示范性养老机构,各县(市)区建成1个综合性的养老机构,其中市级300张床位以上、县级150张床位以上,各乡(镇)、中心村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建成1个规模适度的养老机构,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08万张,老年人平均拥有的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全市至少建成1个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养老护理床位数占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总数的10%至15%。同时,全市要在100%的城镇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在60%的农村建制村建成幸福院。
建立和实施为老年服务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纳入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相关培训补贴政策。“十二五”末,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记者 戈晓芳 通讯员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