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是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
目前,我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15家,其中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占80%。为进一步加快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壮大,我市将通过实施专项科技工程,促使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实现倍增发展。
■实施“路线图计划”
《洛阳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科技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我市将新培育中小高新技术后备企业200家,新增中小高新技术企业80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建立研发中心,培育超亿元高新技术企业50家,新增上市后备企业15家以上,上市企业5家以上。
此外,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以上,孵化中小科技企业500家以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较2011年翻一番,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
市科技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实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着力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路线、投资融资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助推企业实现依次递进发展。
积极培育初创型企业。鼓励引导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等)以创业辅导、天使投资等服务方式,吸引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等携带技术开展创业活动,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各类孵化器帮助企业享受孵化、创业等相关服务和优惠政策。对于发展较好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给予市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和专利资助,帮助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扶持发展成长型企业。发挥产业集聚区中各类科技园区载体服务功能,为处于快速增长中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加速器”服务。积极指导帮助成长型企业申报国家、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和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同一产业的企业和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大与银行、创投、担保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发展壮大骨干型企业。给予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工程的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863”计划项目等。充分利用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密切与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合作,对企业的创投介入、改制、股权转让、上市辅导、创新项目等进行支持,鼓励企业上市。帮助和支持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内在发展动力。
加快引进优势企业。鼓励各县(市)区、各产业集聚区根据自身产业规划,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大的高新技术优势企业,并跟踪做好项目落地过程中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以高新技术优势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完善和延伸我市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
■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我市将选择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鼓励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紧密的技术合作和联合攻关,共同突破影响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同时,我市将运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优先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各类研发中心,引导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能力,尽快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鼓励和支持我市科技园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孵化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重点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政策培训和创业辅导,帮助其享受孵化、创业、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省级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
鼓励和支持我市产业集聚区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建立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化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省级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助。
■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为加快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我市将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三方联席会议制度,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惠信贷支持。建立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和其他信用担保制度,重点培育一批创新活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帮助其尽快上市融资。
在拓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我市还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今后市产业优化资金将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贷款贴息等项目;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重点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
同时,我市将积极支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落实各类优惠政策,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投资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在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方面给予优先、快速办理。
本报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张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