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 韩洁 徐蕊)记者16日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财政补贴及资金监管等政策措施,更好推进节能家电扩大推广工作。
三部门在《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自6月份启动节能家电推广工作以来,节能家电销售明显加快,但当前仍存在补贴兑付环节多等问题,迫切需要及时调整完善补贴及资金监管等办法,深入推进节能家电扩大推广工作。
三部门指出,一方面将完善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制度,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旬预拨,并加快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及结算;另一方面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节能家电生产销售,包括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同时鼓励企业积极调整生产结构。
《通知》强调,要加大补贴资金监管,严防骗补行为。对企业的生产、出货、终端销售商进货以及终端销售等信息坚持月报制度并组织核查。同时,加大对骗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推广资格,并追究企业责任人相关责任。对核查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将取消其核查资格,并在媒体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