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平安建设和社会环境创优工作部署,依据市公安局2012年5月~7月城市区各社区发案情况分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洛龙区龙富社区、东明社区、天元社区,西工区芳林南路社区、置隆花园社区,涧西区延安社区、谷西社区,瀍河回族区杨文社区,老城区水口社区,龙门管委会寺沟社区等10个案件相对高发或案件上升幅度较大的社区实行挂牌整治,并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有关领导进行分包督办。
工作目标为: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公众安全感92%以上。
同时,对第三批挂牌整治但未达到摘牌标准的瀍河回族区旭升社区、西工区光华社区、涧西区天四社区和高新区三山社区等4个社区实行延期整治。对延期社区负有整治责任的瀍河回族乡、瀍河派出所,唐宫路办事处、车站派出所,湖北路办事处、天津路派出所,孙旗屯乡、高新派出所进行通报批评。
现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