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洛龙区李楼镇潘寨村发生焚烧秸秆事件,在全市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我市碧水蓝天工程建设抹了黑,我们深感内疚和不安。此次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区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存在思想麻痹、措施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向全市人民作深刻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要求,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完善措施,强化落实,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秸秆禁烧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完善的禁烧工作防范体系,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看护措施,加强工作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加大对故意纵火、借机搞破坏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洛龙区主管领导、洛龙区工会主任:张伟
洛龙区禁烧办主任:王凯旋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