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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医药、情感:坑骗老年人三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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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财物、医药、情感:坑骗老年人三大陷阱
    核心提示

    重阳节,记者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和事件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涉及财物、医药和情感三类骗术最易使老年人上当。专家建议,子女应“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精神慰藉,并帮助他们提高辨识骗局的能力。

    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财物

    2011年1月,辽宁省沈阳市73岁的于淑芬听说,某电视台将派人到沈阳选拔老年人组成合唱团,到北京参加晚会演出。她信以为真,交了220元到北京的单程车票钱和500元保证金。最后,17位老人被骗。

    目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骗术以涉财物类居多。此类诈骗案的实施者大多会冒充银行、电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执法人员,给老人打电话,告诉其中了大奖、亲人遇车祸或是法院要查封其账号等,让其把钱转到骗子指定的账号上。

    “免费健康体验”成骗局

    除了上述涉财物类典型案例外,涉医药类的骗局也使老年人防不胜防。

    沈阳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最近一段时间,有关老年消费者或老年人子女的投诉明显增多。部分保健品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抓住当今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渴望晚年身体健康、长寿的普遍心理,经常打着“获国家某某科技成果奖”或“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几十年研究成果”等各类旗号在社区、公园、宾馆或电台等公共场所,以“咨询义诊”等名义,通过免费赠送、免费仪器检测、免费风景游等手段设置温柔陷阱,推销产品,甚至肆意扩大保健食品的功效,诱惑和误导消费者,给老年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严重隐患。

    “婚托”大行其道

    “我们所发布的虚假广告,都精心地编写广告词,让中老年人打消顾虑。”这是日前被法院查办的“婚托”曝出的行骗伎俩。

    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沈阳女“婚托”王某、付某在当地新玛特商场等处,以刊登虚假征婚广告为手段,由王某化名冒充征婚人、付某冒充婚介所中介人员或者王某的姐姐,以收取中介费、买礼物等为名,先后骗取8位老年征婚者共计4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边锋证实,针对老年人的涉情感类骗局,是近年才大量出现的一种新兴骗术。骗子往往抓住老年人即使被骗,也会因为爱面子、怕儿女责怪而不说出来的心理,屡试不爽。

    老人受骗子女应反思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剖析,一些独居和空巢老人,因缺乏情感慰藉和关注,经常感到被边缘化,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老人精神空虚的弱点,主动嘘寒问暖后行骗。

    专家认为:“老人受骗,子女当反思。”边锋表示,老年人之所以成为骗子的目标,不仅仅在于骗子准确地把握了老年人的心理与现实需求,还跟老年人的这份孤独有着密切的关系。鉴于此,子女常常给老人“精神充电”,填补他们的精神缺失,才是避免老人受骗的第一要务。

    (据新华社沈阳10月23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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