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68号),9月份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组织对8个城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居民区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评比成绩附后。
依据《通知》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对相关城市区实施如下奖惩: 一、对月考评第一名的涧西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考评排名末位的瀍河回族区给予5万元处罚。
三、对月考评排名末位的瀍河回族区给予黄牌警告。
2012年10月9日
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考核9月份评比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