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指出,农村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户贷款定期考核制度,对农户贷款的服务、管理、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容忍度。业内人士认为,要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不能仅靠增加金融机构的容忍度,更要从增强农户贷款的抵押担保能力、加大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的信贷额度、创新金融机构农村信贷产品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改变农户贷款难的困境。
1 多种因素致农户贷款困难
2008年至今,洛龙区李楼镇的范洪雷夫妇承包了3亩多的菜地,每年可赚2万多元。他们一直想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可由于资金短缺,目前还在原地踏步。同时,考虑到蔬菜种植的市场风险,范洪雷一直没有向银行提过贷款申请。像范洪雷一样,有很多农户想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做些小生意,可由于种种原因,很难申请到银行贷款。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户的贷款需求日益增加。但与其他类型的贷款相比,农户贷款普遍存在额度小、抵押物少的特点,加上农户信用意识不高导致贷款风险较高,都是银行不敢轻易放贷的原因。
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户从事的农林牧副渔业收益是还款的主要来源,而这些生产和经营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却很弱。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户收入来源被切断,贷款就将面临无法偿还的风险,加之农林领域的保险体系还不太完善,这是导致农户贷款困难的主要原因。
另外,农户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普遍存在规模小、饲养分散、科技含量较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无法较为准确地预测未来农副产品市场的规模与价格,也使农户经营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2 新规将为农户贷款带来利好
近日,银监会发布的《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应以支持农户贷款发展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户贷款定期考核制度,对农户贷款的服务、管理、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容忍度。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农户贷款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合理回报等要素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利润率和支农惠农要求,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我市各家银行已加大对涉农贷款的倾斜,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大部分控制在2%左右。作为服务“三农”的主要金融机构,农业银行洛阳分行、部分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将农户贷款的不良率容忍度已经提高至3%。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因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客观原因造成借款人无法按原定期限正常还款的,由借款人申请,经农村金融机构同意,可以对还款意愿良好、预期现金流量充分、具备还款能力的农户贷款进行合理展期,展期时间结合生产恢复时间确定。
3 解决农民贷款难还需“组合拳”
农行洛阳分行农户金融部相关负责人认为,提高农户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就像一把双刃剑,它虽然有利于银行涉农贷款业务的开展,降低了农户贷款的门槛,但同时也造成了金融资源的浪费。《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大金融机构针对农户的贷款力度,落实国家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均有重要作用。但如果农户不良贷款增加,就会导致这部分资金成为一笔死账、坏账,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额度也会相应减少。
业内人士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困境,仅靠提高容忍度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各金融机构首先要加大对农户贷款的倾斜力度,在充分考虑农户生产、生活消费等各类贷款需求基础上,增加涉农贷款信贷额度和范围,在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上也可制定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规范农户贷款的发展。
其次,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制度性改革赋予农村财产更多的担保物权,可尝试使农民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均可作为担保物,从而增强农户贷款的抵押能力。长期以来,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凭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只能寻找担保人,且申请贷款过程中审批手续相当复杂。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部分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新型农村社区居民住房为抵押物可谓是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一次创新。
此外,各金融机构应创新农村信贷产品,降低农户信贷门槛。要合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可借鉴我市部分地区农信社实行的小额信用贷款“一次核定、随用随贷”的模式,让农户享受到更多的贷款优惠。围绕各地特色产业,重点支持当地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不同期限、不同担保方式的信贷产品,使涉农贷款投放与地方经济增长发展相匹配。
记者 李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