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细要求见规划技术要点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要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为联合体或新成立的公司。申请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申请人(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竞买人资格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6日至2012年11月26日到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26日至2012年11月26日,到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2年11月26日15时前转至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12年11月16日9时起至2012年11月28日16时止,不低于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12-068号地块竞得人须向江庄村七里站居民提供安置用房。
(三)挂牌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四)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新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潘女士 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286002
新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