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昨日从市廉政办获悉,今年国庆节前后,共有16人因违规使用公车被处理。
9月29日下午,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尚某驾驶公车豫CKQ212以办事为由,到市区某学校接其儿子回家,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尚某行政警告处分,并执收车公里费1000元。9月27日晚上,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司机吕某驾驶公车豫C90881到老城区某酒店参加婚宴,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给予吕某行政警告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国庆节前后,市、县两级廉政部门组成廉政检查组,深入宾馆、酒店、学校、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暗访检查,共登记车辆1381台,核实公车44台,其中违规使用16台,按有关规定对16人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执收车公里费13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