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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版:社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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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丢失能否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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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邮件丢失能否获得赔偿
    求助: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反映,朋友从外地邮寄给她的一个包裹丢失,她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自己能否获得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帮办:市邮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邮政企业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对于保价的给据邮件,如果出现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度赔偿。若是邮件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则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是未保价的给据邮件,出现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1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180天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60天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30天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 记者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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