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孟山)我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即日起启动,城乡居民可就近前往街道、社区或村镇办事处进行申购登记。此次补贴的节能灯总数为80万只。
农村和边远地区是重点
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广的节能灯按照功率分为9个型号,申购每只节能灯,政府将补贴中标价格的一半。如此计算,一只18瓦的节能灯,居民仅需花费5.5元,约为市场价的1/3。
与往年相比,此次节能灯推广工作将重点放在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这些地区的推广量将占各县(市)区总推广任务的七成以上。此外,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老企业家属院等使用白炽灯和劣质节能灯具较多地方,也被列为重点区域。
申购流程严格、便捷
从即日起至2013年2月15日,是此次节能灯推广工作的申购、签约阶段。今年我市节能灯推广工作,采取社区申购和定点申购相结合的模式。居民可到街道、社区或村镇办事处,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填写高效照明产品申购单(内容包括:申购者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申购节能灯的型号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家庭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0只,不得使用同一身份证件重复购买。
街道、社区或村镇办事处等基层推广单位在登记汇总相关信息并确认盖章后,将与节能灯中标推广企业签订订购及售后合同。市发改委对合同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中标推广企业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居民购买的节能灯送至指定社区或村镇,并协助街道、社区或村镇办事处等基层推广单位及时发放给购买节能灯的居民用户。同时,中标推广企业应出具统一发票,产品自交付之日起履行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保修期为两年)。
大宗用户可通过所在街道、社区和村镇办事处或中标推广企业指定销售售后网点,与中标推广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并按照申购要求如实填写单位信息、联系人信息和申购节能灯产品规格数量信息。经审核后,中标推广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大宗用户购买的节能灯送至指定地点,并开具统一发票,产品自交付之日起履行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保修期为一年)。
2014年将全面淘汰白炽灯
今年我市被列为全省绿色照明试点城市,通过开展财政补贴节能灯等措施,计划到2014年,我市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全面淘汰白炽灯。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取消白炽灯,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具有积极意义。一只8瓦的节能灯,照明效果与40瓦的白炽灯泡相当,按每天使用5小时计算,今年推广的80万只节能灯,每年可比白炽灯节约用电4700万千瓦时,相当于一个中型用电企业一年的用电量或一个3000户居民小区近4年的用电量,折合标准煤1.8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