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遏制办通过日常督察等渠道发现,涧西区仍存在4处私搭乱建的在建或已建成房屋。按照有关规定,市遏制办分别向涧西区下达了整改及督办通知,由于拆除工作进展缓慢,市遏制办领导曾带领相关工作人员现场督办拆除工作。截至10月31日,该4处房屋仍有3处未进行拆除整改,1处未拆除整改到位。
以上情况充分暴露了涧西区对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重视不够,对违法建设巡查发现、监管处置不力,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淡薄,依法拆除机制不健全。
依据洛政办[2011]156号文件规定,责成涧西区对遏制私搭乱建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对私搭乱建的房屋依法实施拆除;5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拆除整改情况,报市纪委、市遏制办。
市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