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投入是战略性投入、长期性投资。深化我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就需要探索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资源配置,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主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工程,我市有哪些具体目标?将采取哪些重要举措?近日,我们采访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
创新科技金融投入
目前,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1.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7个百分点。2011年,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3658万元,仅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0.43%,远低于郑州市的0.9%。全社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投入不够,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科技贷款补贴、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或科技担保、科技保险资金等,每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2亿元。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提高授信额度,大力支持我市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新兴产业项目。
我市将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建设,积极发展各类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力争在未来3年,成立1到2家科技银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3个以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5亿元。
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今年7月27日,我市首笔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成功发放,洛阳易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15项专利质押,成功获得洛阳银行500万元贷款。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解决我市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融资问题,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科技局局长任常山说,我市将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切实帮助中小企业利用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计划到2015年,我市要完成30家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工作,实现融资1.2亿元。
与此同时,要积极构建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平台,在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优化组合各种要素,突出市场和政策两种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各参与机构的积极性,汇聚多种金融资源。加强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合作,积极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优票据、集合信托、集合债券等,在配套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支持下,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融资服务。
积极推进与银行的战略合作,设立科技金融试点支行,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服务,提高授信额度,简化信贷流程,优化放贷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加强与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促进科银企合作向制度化、长效化发展。
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根据方案,我市将在一定区域内推行集合债券和集优票据,通过政府专项风险缓释措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债务融资。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捆绑式集合发债,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积极推进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后备上市企业,对上市后备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资格认定优先评审。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争取高新区列入“新三板”扩容试点,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
同时,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如出口信用保险、研究开发保险、知识产权保险、首台首套保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保险等。
到2015年,我市将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科技企业融资、贷款和担保平台1到2个,引导银行金融资本为科技型企业授信10亿元。同时,要推动20家企业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优票据,实现融资2亿元;助推50家企业参与科技保险工作,为参保企业提供30亿元的风险保障能力。完成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及在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实现融资额50亿元。
科技创新是一个城市加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我市各级各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敢于突破,先行先试,以科技创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努力把洛阳建设成中部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本报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张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