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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者能否参加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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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外来务工者能否参加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求助:常年在洛打工的江苏籍吴女士昨日致电本报,咨询外地人员能否参加我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如果回家探亲期间突然得病,到当地医院住院是否给予报销?

    帮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城镇居民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参保问题上有3个不受限制,即:不受户籍限制,任何地方包括外籍户籍的人员都可以在我市参保;不受年龄限制,从婴幼儿到百岁老人都可以参保;不受身体条件的限制,可以带病参保。同时规定,城乡居民按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

    对于吴女士咨询的参保人员在外地出差、探亲时得了急病如何住院报销问题,工作人员介绍,赴外地人员得了急病可就地就近治疗,先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持出院证、发票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楼城镇居民医保服务大厅(涧东路30号)报销即可。如果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后,长期在外地居住、上学的,参保居民在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可常年在所在地就医。 记者 李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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