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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种器 | |
核心提示
1996年,为配合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我市文物工作者对位于孟津县的寨根新石器时代遗址进行了大面积考古发掘,在一处仰韶文化时代的房基中,意外发现了一件火种器。这件火种器呈亚腰筒状,口径4.5厘米,底径9厘米,高11.8厘米。我市专家认为,作为后世火炉的“祖先”,火种器可谓中华文明的最伟大发明之一。
貌不惊人的“陶罐”
学会用火,是人类早期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您可知道,早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是怎么保存火种的吗?
1996年,为配合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我市文物工作者在对孟津县寨根新石器时代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时,意外发现了一件其貌不扬的“陶罐”。“陶罐”为纯手工制作,呈亚腰筒状,小口圆唇,斜肩,束腰,口径4.5厘米;高11.8厘米,底径9厘米,底不平;腹中部偏上处有2个对称圆孔,底部中心有1个圆孔,3个圆孔的孔径均为2厘米;外表装饰竖绳纹。
据有关机构检测,这件“陶罐”制作与使用的年代,应为距今56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由于此前从未有过类似的文物出土,人们对该器物的具体用途却莫衷一是。”洛阳博物馆副馆长高西省说,后经有关专家推测,“陶罐”应是古人贮存火种的火种器。
后世火炉的“祖先”
专家认定陶罐为火种器的依据主要有二:首先,从陶质、陶胎及形制特征看,该器物应当是一件与用火相关的耐高温陶器;其次,该器物口部较小,便于放置火种后聚火、排烟。而且,其腹部有对称双孔,便于器内充入适量氧气,具备贮存火种的功能。
高西省说,该火种器是我国最早的火炉。使用时,人们把火炭投置于器内并在其上覆盖黑炭,适度封闭口部并将其置于空气流通处。采用火种时,人们把口部打开并借助吹火具吹火,火便燃烧起来。使用后,晃动火种器,排除炭灰并续加黑炭。这样,便可以达到长期贮存火种的功能。
“火种器的发明,不仅较之前的火种保存方法有利于减少火灾,而且还有助于火种的携带、移动。”高西省说,从这个意义上讲,该火种器可谓是中华文明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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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利用火的过程
使用火,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第一次实践。据考古发现,从100多万年前的元谋人,到50万年前的北京人,都留下了用火的痕迹。
人类最初使用的都是自然火。据有关专家推测,从北京人至其后漫长年代,古人类还处在采集天然火种和钻木取火的阶段,并把获取的火用持续燃烧法保存下来。
直至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人类才逐渐掌握了贮存火种的新方法——灶坑法,即把灶坑内燃而未尽的火炭用灰烬掩埋起来,使余火处于低氧燃烧状态,以延长燃烧时间。
由于灶坑法很容易引起火灾,于是仰韶先民们便在长期摸索之后,发明了更为便捷、实用的火种器。
(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