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68号),10月份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组织对8个城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居民区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评比成绩附后。
依据《通知》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对相关城市区实施如下奖惩:
一、对月考评第一名的高新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考评排名末位的涧西区给予5万元处罚。
三、对月考评排名末位的涧西区给予黄牌警告。
2012年11月7日
打造干净有序城市第一阶段考核10月份评比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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