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让城市更靓丽”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九州宾馆、市农行、市公安局门前公共用地遭占用问题。整改情况:九州宾馆隔离墩、花盆、铁栏杆已拆除。市农行北面、西面隔离栏已拆除。市公安局门前和东海大酒店门前隔离栏已拆除,门前亭子已拆除。
2.瀍河区西闸口街铁路涵洞内太黑、太脏。建议增加路灯数量,将路灯开启时间延长到7点至8点。整改情况:郑州铁路局洛阳供电段根据相关规定安装了5盏路灯,对照明时间进行了调整延长,以方便群众通行。
3.启明东路机车厂路段改造完成后,道路两侧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扰民问题严重,给居民生活造成很大不便。整改情况:塔湾办事处组成了专门的治理巡查队伍和清扫保洁人员,确保道路干净整洁、交通通畅;针对露天烧烤现象,要求经营者更换燃气烤炉,治理效果明显。
4.瀍河区启明西路、北窑和夹马营路占道经营、脏乱差现象严重,高峰期道路通行不畅。整改情况:瀍河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对问题路段进行了整改,已整改到位。
5.市区出租车拒载情况严重,尤其是下午6点半左右司机换班期间,拒载问题突出,这个时间段极难打车。整改情况:市交通局对出租车拒载、不打表、故意绕道行驶和车容车貌差、服务态度差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检查,违规现象明显下降。为妥善解决出租车司机交接班时间打车难问题,市交通局引导出租车司机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交接班,以保证市民用车需求。
6.珠江路铜兴小区东北角露天垃圾站臭气熏天,给周围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整改情况:涧西区已将此露天垃圾中转站封闭,垃圾分流至其他中转站。
(二)“让交通更顺畅”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停车收费发票不规范、不统一。整改情况:市停车办与地税部门多次沟通协调,目前已拿出具体实施方案,近期内可规范停车收费专用发票。
2.建设路摩托大楼前非机动车道上占道经营严重,中州路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前慢车道上设置的禁止停车指示牌下依然停泊车辆。整改情况:辖区执勤大队开展停车泊位(区域)施划工作。实行不间断巡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泊位(区域)停放、占压人行道和盲道、逆向停车等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予以处罚。加强辖区私设停车场、停车位、停车地锁和栏杆等影响交通秩序行为的排查,做好清理工作。
3.中州路数码大厦楼前、王府井百货门前、王城大道等部分路段存在自行车停放占用盲道的现象。整改情况:西工交巡大队各中队采取集中统一治理和专人专管的方法,对非机动车占压盲道进行整治。各中队与数码大厦及王府井物业、保安联系,签订整治协议,协助民警共同管理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秩序。加大巡逻力度,发现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及时清理整改。自8月15日至今,西工交巡大队共整治违章停车5100余例。
4.解放路新都汇路段两旁的人行道上停满了车辆,有专人看管和收费,但未见有收费指示牌。整改情况:解放路新都汇段不在公示收费42条道路之中,为违规收费。已安排人员现场处理,停止收费行为。如果出现违规收费行为,可向市停车办举报。
5.城市区原划定的免费车位,很多都改为收费车位,免费车位减少。整改情况:全市收费的42条公示路段均在繁华地区,其他路段均为免费路段。目前,已安排相关单位开始施划停车泊位,继续增加免费停车泊位。
6.滨河北路君临天下小区西出口有违章建筑,影响通行。整改情况:市遏制办督查组下达了私搭乱建整改通知书。目前,该违章建筑屋内已清理完毕,正在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7.建议尽快建设环城路,禁止大货车在中心城区通行。整改情况:环城北路建设项目(310国道拓宽改造)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目前已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让社会更安宁”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中小学周边治安秩序时好时坏,打架等问题经常出现。整改情况:市综治办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开学后综合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促进校园平安建设。市公安局破获涉校刑事案件7起,查处治安案件19起,抓获违法人员58名,指导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演练263次,配备保安1620人。
2.蓬莱小区监控设备运转良好,但小区群众仍缺乏安全感。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延长巡逻时间,增加巡逻密度,强化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制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三是增加探头数量,提高技防覆盖率。
3.对有监控设施提供案件证据,仍不能破案的,是否应有问责机制。整改情况: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有监控设施提供案件证据仍不能破案问责机制>的通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对群众反映及领导批办的有监控设施提供案件证据仍不能破案的问题,启动快速反应调查机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问责。
4.龙麟路西摊位乱拉电线无人管,小区打牌赌博、丢摩托车问题严重,消防安全需治理。整改情况:水果摊位内所有电器线路均已穿PVC阻燃管保护,每个摊位均配备一具灭火器;小区内所有自行车、电动车均集中停放,不再在居民楼洞内停放;居民楼每个楼洞均配备两具灭火器。加大小区治安管理巡查力度,加强防范工作,查处打牌赌博现象。
5.网络、电话、短信诈骗等现象公安局如何解决?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发放诈骗防范宣传知识手册;二是在金融网点、单设ATM机等醒目处设置宣传警示牌、张贴防诈骗提示;三是利用110建立的防诈骗咨询热线电话,及时接受群众咨询、求助;四是对洛阳网和洛阳信息港等互联网上网民提出的咨询和意见,及时给予答复和讲解。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广西宾阳籍QQ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诈骗案件10余起,带破同类案件12起。
6.陇海立交桥木材公司18号没有停车场,车辆易丢失。整改情况:公安机关加大对该小区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打击力度,会同物业、办事处合力解决该小区技防设施建设问题,并责成物业公司最大限度地利用人防、技防设施,解决该小区盗窃案件多发问题。
(四)“让环境更美好”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吉利区空气中弥漫刺鼻气味问题。整改情况:经查,系黎明化工研究院吉利推进剂厂化工原料所产生。该厂已经采取对主要生产设备检修维护,对部分设备和管路进行升级改造和更换,优化工艺废液及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运储流程,对焚烧炉进行改造等整改措施。
2.嵩县小选厂没有尾矿坝,污染河岸及河流问题。整改情况:嵩县环保局已报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河道内部分遗留的尾矿废渣进行处理,消除环境隐患。加大巡查和排查力度,对小选厂、小堆浸、小氰化等,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被列入淘汰、关闭、拆除名单的,坚决关闭、拆除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3.华山路大唐电厂附近后半夜散发刺鼻气味。整改情况:经查,不是大唐电厂的原因,为附近两个小作坊,一个加热啤酒糟、一个轮胎再生加工作坊,均为无手续私自开设,现已关闭取缔。
4.老城区市路桥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污染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整改与市重点工程建设两不误,确保不扬尘,减少环境污染。二是另行选址,按照环保标准及要求进行建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组织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5.老城区祥瑞新城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问题。整改情况: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制止,要求老城区政府加强管理,为周边居民营造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6.高新区技术监督局东边附近企业噪声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整改完毕。
7.西工区东涧沟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尘土飞扬,夜间机器噪声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经市环境噪声管理所调查,此处为征迁工地,正在进行拆除和垃圾清运。噪声所已经对施工方提出加强管理的明确要求,区政府和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管,消除夜间噪声扰民现象。
8.部分公交车冒黑烟问题。整改情况:今年4月,市公交集团公司对5个运营公司的运营车辆进行了尾气“冒黑烟”的全面普查,已整改完毕。为巩固治理成果,集团公司要求各运营公司继续加大车辆排查力度,随时关注车辆技术状况,发现一辆治理一辆,坚决杜绝冒黑烟车辆上路运营。
(五)“让旅游更繁荣”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有关“到洛阳赏牡丹不知道去哪里看、路线怎么走”问题。整改情况:市交警支队对市区道路需要增设旅游专用标志进行了调研,工作方案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根据方案将在市区主要道路和主要出口连接处的48处安装68套旅游专用标志,目前已进入符号设计和审定阶段,等标志符号确定之后,进行标牌制作和设置安装。
2.许多文物旅游资源没有保护好、利用好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市文物局正根据我市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需要,有重点地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开发:一是对白马寺景区内文物旅游资源进行排查,依据排查结果建立了工作台账,决定对白马寺祖师墓周边进行改造和环境提升。二是制订周边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方案,并已委托两家施工单位同时进行施工。三是拆除与周边环境不相谐调的路面,并进行了灰土回填和石材铺装。
3.关于王城公园缺引导工作人员问题。整改情况:王城公园在各个门口和重要节点均安排了引导员,在公园各主要地点设置指示图、路线引导图。在重要假日和节庆期间将根据客流量增加引导人员。
4.拥有300多年历史的四合大院据说被私人开发,将征迁盖商品房问题。整改情况: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已将常袋郭润生老宅作为传统民居予以登记,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依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宅主可在做好修缮、保护基础上开发。经县文物办、常袋镇核实,目前不存在征迁改建商品房问题。
5.旅游车黑车太多问题。整改情况:市交通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订治理方案,确定治理区域,出动车辆50余台次,人员150余人次,对旅游黑车问题进行整治,目前各线路旅游黑车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6.国花园停车场收费人员素质低问题。整改情况:该问题每年在牡丹文化节期间存在,洛龙区将按照市有关停车收费规定,做好明年牡丹文化节期间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7.小浪底专线上有人拦车收费问题。整改情况:孟津县政府成立了旅游市场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制,在小浪底专用线重点路段安排专人值守,严厉打击上路拦车截客、私拉乱带、敲诈游客等行为,切实维护好景区的旅游环境秩序。
(六)“让医疗更满意”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郭先生反映老伴是偃师的一名乡村医生,今年有71岁了,行医已有50年,退休金300元,但是从未领到过。整改情况:我省退休乡村医生养老补助金已安排,但尚未下拨到市级财政。目前,我市已上报了第一批享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格的人员2853名,郭先生老伴常女士在首批享受乡村医生补助资格名单之内。
2.尤先生反映农村卫生室药品少、质量差问题。整改情况:经了解,尤先生主要反映的是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供应不足和品种偏少的问题,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全市迅速进行了整改。一是村卫生室的短缺药品及时增补到位。二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及时增补50种药品,解决村卫生室药品少的问题。现尤先生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3.江女士反映去年在医院做了一次静脉曲张手术,手术失败,要求医院给个说法。整改情况:患者江女士于2011年7月18日因左下肢静脉曲张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出现伤口局部感染至今未愈。2012年4月2日,江女士和医院曾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4000元并签订了协议书。由于后期治疗费用问题,患者多次向信访部门投诉。经市卫生局多次调解,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共识,医院又补偿患者后期治疗费用2000元,患方表示理解。
4.李先生反映医疗机构没有按标准建设,看病有困难,医疗机构离家太远问题。整改情况:经与李先生电话联系,李先生反映的主要是宜阳县上韩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问题。2010年经村委会研究,选定在上韩村村委会所在地上新建(90㎡)标准化村卫生室,现已投入使用。上韩村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村卫生所离其他自然村有点远,无法照顾到每个家庭。市、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和李先生进行了沟通,李先生表示理解。
(七)“让教育更公平”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有关反映的“洛宁县小学、学前班每逢开学乱涨价”问题。整改情况:市教育局经查,已要求洛宁县教育局对长水乡小金星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查处并立即整改,违规收费全部退还学生。同时,该县对所有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收费过高、群众不能接受的,将立即予以纠正,并规范收费行为。
2.有关反映的神龙英语辅导班效果不好,教师资质不明问题。整改情况:神龙双语学校是一所正规培训机构,市教育局会同西工教育局对该校校长进行了约谈,神龙双语学校按承诺退给诉求人20课时学费。
3.有关反映的“孟津县教师进修学校公办教师参与开办辅导班,学校设立小金库”问题。整改情况:市教育局已责成孟津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该县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4.有关反映的“何时普及高中教育”问题。整改情况:根据洛阳市普通高中发展计划,在2014年普及高中教育。
5.有关反映的“教师住房改革何时完成”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10月18日同意批准启动房改,成立了市教师住房房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工作;市教育局也成立房改工作小组,现正着手调查摸底和制订方案;2013年2月至10月集中办理房产证。
(八)“让食品更安全”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反映七一路菜市场长期夜间卖肉等问题。整改情况:市工商局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依法开展了两次突击检查行动。共查获373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对不法商贩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并加大了对七一路菜市场巡查力度。
2.网民反映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不能承包问题。整改情况: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逐步取消对外承包经营,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也要逐步取消对外承包,高中阶段的学校食堂规模较小的鼓励学校自主经营。
3.反映瀍河区卖注水牛肉问题。整改情况:瀍河区组织商务、工商、宗教等部门对牛羊肉经营比较集中的马路口、东关大石桥市场30余家经营户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商户给予了警告、罚款、没收注水肉等行政处罚。
4.反映广州市场食品安全让人很不放心。整改情况:市工商局加大对广州市场的巡查力度,涧西区食品(餐饮)监督所先后4次对广州市场饮食街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饮食街共有餐饮单位27家,其中21家有餐饮服务许可证,6家因卫生条件不达标未予办理,责令迅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
5.反映市区多个小区直饮水安装和经营没有行业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通告》。卫生、工商等部门重点对饮水机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及合格检验报告单、饮水机日常维护管理、水质检测及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这一环节的监管已建立长效机制且取得阶段性成效。
(九)“让就业路更宽”问题第三批次整改结果
1.交运集团下属公司基本没有休过年休假。整改情况:经调查,2011年有1094人、2012年有2763人未享受带薪年休假。该公司已按照市劳动监察大队第269号整改指令书的要求,除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外,对于未能安排的职工,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作出经济补偿。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落实。
2.据反映,汝阳一家毛巾厂,工人的医保至今未办问题。整改情况:为了保障汝阳县毛巾厂职工的医疗保险权益,由县政府筹资,为133名破产前退休人员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同时按照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120元+大额30元),10年一次性付给在职职工,在职职工每年自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3.有关反映的“如何申报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待遇及工作期限”问题。整改情况:凡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并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招聘(申请市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凯旋路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名),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录用人员。单位在公益性岗位上使用就业困难人员,政府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市本级现行的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每月756元,社保补贴目前标准是每人每月485.26元。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且用人单位同意的,补贴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4.有关反映的“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已经交了20年,是否可以不用再交了”问题。整改情况:张先生养老保险虽然已缴了20年,超过了最低缴费年限,但并不是缴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洛阳市“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