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晓彧 实习生 李俊华)25日起,我市27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医改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的。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全市9个县(市)的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共27家医院,将从本月25日起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治疗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10%,手术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15%,住院诊查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个床位每日上调5元,护理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个床位每日上调6元,住院床位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每个床位每日上调4元。
以上各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将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不增加患者的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此次调整后的各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均为最高价格,各县(市)可结合具体情况,按照实际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在不超过最高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实际执行价格。
截至今年7月1日,全市共有2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就持续稳步推进我市医改各项工作更好开展,副市长王敬林在会议上强调,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不断健全补偿机制,既要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又要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鼓励、引导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