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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部分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选拔453名初任检察官。其中,我市16个县(市)区检察院共选拔33人,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选拔5人。
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应试者需在1972年11月28日至1989年11月28日出生,具体职位要求分两种情况:报考一般基层检察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限A证、B证,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凭成绩通知单报考),还要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报考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A、B、C证均可,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可凭成绩通知单报考),且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我市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五个县属放宽条件地区。
另外,应试者如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应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从事法律工作经历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计算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
本次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将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考生可于11月28日9时至12月2日17时,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后报名。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28日9时至12月3日17时,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在网上交纳考务费60元。12月25日至29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凭姓名、身份证、报名序列号打印准考证。
笔试将于12月29日在郑州进行,分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含申论)两科。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经任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即可依法被任命检察官职务。新录用的初任检察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