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驻村干部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优先提拔重用。这是昨日召开的全市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和定点扶贫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的方式,对163个单位409名驻村干部进行动员培训。会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和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和《洛阳市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和定点扶贫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驻村队员驻村期间不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按下派队员总数的15%单列。驻村工作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驻村队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上述文件指出,选派单位要坚持“驻村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一名熟悉农村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驻村日常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把驻村工作作为单位“转作风”、“接地气”的平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定期到村调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文件提出,市级选派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派2至3名干部组成驻村工作组,由副县(处)级以上干部任驻村工作组组长。驻村队员原则上为后备干部。后进村的第一书记原则上以县(市)区、乡镇下派为主。驻村工作组驻村时间为3年。党员干部驻村期间,由选派单位发放工资,享受选派单位的各项奖金、福利等待遇,保留职务、编制和职数,不得影响其正常职务提升、调资和职称评定。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倾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朱是西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田金钢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史秉锐安排了下一阶段的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和定点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