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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杀手”背后的三大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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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头号杀手”背后的三大推手
——写在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新华社发)

    制图:寇博

    核心提示

    每年21万起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人死亡……中国疾控中心伤害防控室的监测数据显示,在各类伤害死因中,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我国人群第一位伤害死因。

    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如何构筑安全的交通系统,已经成为全社会不得不面对的严峻课题。

    1 细节致命:“魔鬼”都在细节中

    北京最繁忙的交通路口之一——北京西单与长安街口,穿越马路必须走地下通道。可无论是早晚高峰还是其他时间,总会看到有人不顾交通信号指示,不闻交通协管员的哨声警告,横穿车流过马路,不时引来刺耳急刹声和鸣笛声。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鲜有礼让”的司机——这是当前国内很多城市交通现状的真实写照。

    “我国从自行车王国向汽车王国骤然转变,虽然硬件转变过来了,但汽车观念和文化却没有建立。”长期研究交通安全的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刘攀教授认为,细节致命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安全意识的人们对交通规则的群体性漠视,这让中国人看起来更像在“骑着汽车”。

    事实上,有关法律并非缺少对细节的规定,但在执行上却遇到尴尬。长沙市雨花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志辉给记者举例,机动车闯红灯按规定驾驶者要被扣分罚款,但实际上并非所有路口都有电子警察抓拍;行人闯红灯等虽然按法律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中难以执行。“不承认、没钱、编造身份的都有,我们只能批评教育”。

    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指出,危害交通安全的“魔鬼”都在细节中,看起来是小事,又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只有常怀畏惧之心、遵守规则,交通安全才能成为每个人的护身符,漠视只会让人人都成为“马路杀手”。

    2 路权失衡:人车争道埋隐患

    每天上下班高峰,南京城区的太平北路总是格外拥堵。由于沿线正在修地铁,占用了很多道路资源,部分路段非机动车道不到一米宽。南京市民乔醇骑车上班经过此地往往“不得已”拐到机动车道,时有险情。“走这样的道,不是逼着人去违法吗,还谈什么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调查显示,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原因的多重选择中,59%的人认为是“人车争行”,41.8%的人认为是“道路规划不合理”,31.4%的人认为是“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城市缺乏科学规划,道路建设滞后,公交分担率低,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设,忽视长期影响,新建、改扩建工程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形成一些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和安全隐患路段。

    “城市规划设计不合理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余凌云说,很多城市功能区设计不合理,没有考虑社区居民出行便利。比如,北京市天通苑、回龙观等地居民,上班路途远,开车只能走一两条道路进入中心城区,早晚高峰难免堵车。

    同时,一些环线、立交桥进出口设计不合理,标志不明确等问题也饱受诟病,被认为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位于北京西二环的天宁寺桥是很多司机的“噩梦”,来自长安街、西客站、京开高速、三环路等车流汇聚于此,桥上几乎“终年拥堵”。

    道路规划只有更科学,才能更安全。刘攀表示,目前我国道路资源日益稀缺,行人与车争抢路权的矛盾加剧,如何平衡,考验管理者的智慧。从各地实践来看,交通管理者往往更多考虑机动车的路权,行人和非机动车经常处于弱势。

    不安全的路在农村更为突出。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10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通车里程354万公里,占86%。由于道路标准低、安全设施不全等原因,2003年以来,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超过半数发生在农村公路。

    3 管理滞后:交通安全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合肥市民夏先生已有5年驾龄,近年来所在城市一系列“畅通工程”上马了,可他却感觉路仍然难走。“每天上班我都得在一个路口堵上半小时以上,因为四条车道的马路只设了一条左拐弯道,这种情况至今已快一年,交警部门怎么就不管管呢?”

    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会庆教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交管部门应对交通安全投入很大,招数层出不穷,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比如目前对驾驶人管理应该区分普通驾驶人、职业驾驶人等,实行分类重点管控。解决车路矛盾,在拓宽道路架设立体交通的同时,更应注重现有道路资源的盘活,如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的密度是否合理,信号灯长度是否超过交通流量要求,立交桥和环路上下出口距离是否合适等,只有打通城市道路的“微循环”,才能真正保障交通安全顺畅。

    余凌云说,香港的人口密集程度和私家车拥有率超过很多内地一线城市,交通环境却好得多,原因是上下班搭乘公交不开车成为多数人的选择。加之香港公交网络立体无缝对接,快捷便利,十分值得内地借鉴。

    受访的多位专家和管理人士指出,解决交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定位不清、政策短视的问题。只有搞清楚城市发展方向,规划才能有长远眼光,交通安全政策才能保持稳定。

    “道路通畅、低事故,是评价交通安全的基本目标,也是基本民生需求。”金会庆说,交通安全日不仅敲响了全民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的警钟,更是城市管理者破解如何营造交通文明环境难题的新起点。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新闻分析

    让“中国式”成为文明交通的代言词

    12月1日,广东边防七支队官兵在深圳市繁华路段的十字路口举着标语,倡导市民文明过马路。

    (新华社发)

    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贵在唤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的主题,就是要通过各种活动和媒体的大力宣传,扭转“中国式过马路”等不文明、不守法、不安全的交通乱象,尽快使“中国式”成为文明交通的代言词,成为推动汽车社会走向文明和成熟的正能量。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正是当前破解交通安全难题的一把钥匙。如果说法治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动机,那么交通文明就是调动社会层面参与配合的润滑油,二者缺一不可。

    对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来说,交通安全法规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是最低要求、刚性要求;交通文明却是更多来自交通参与者内心修为和境界的社会体现,不便用管和罚的思路去解决,而更适宜用启迪、倡导的手段去推动。

    要意识到交通文明是关系到交通安全的重要一环,尤其是我国爆发式进入汽车社会,更易导致交通法规的进化速度滞后于汽车社会的发展速度。在这种背景下,更要利用好法规往往滞后而文明却可先行的规律,用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再为汽车社会系上一条安全带。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离不开严格的依法管理,但是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通畅往往更多要依靠交通文明、守法支撑下的自治。提升全体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水平,可以有效对管理的不足形成“自治弥补”。例如,在不设红绿灯交替通行的路口,在没有监控探头的路段,在没有协警管理的斑马线前,在警力覆盖不到的城乡接合部混合路段,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和自觉守法意识往往成为交通安全和通畅的决定性因素。

    从前一阵网民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等现象可以看出,交通文明水平是体现国民精神内涵的软实力,必须高度重视。也可以这样说,交通文明水平是体现国民素质的小窗口。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相关链接

    什么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是一个成员众多的大家族,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指挥等4个分支340个成员。它们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交通出行的基本规则。

    信号灯,主要有红绿灯、方向指示和闪光警告等。“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是很多父母教给孩子的第一首儿歌,所以立在路口的红绿灯是名气最大的。在一些不那么繁忙但可能有危险的路口,会有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左右瞭望,确认安全再通过。

    交通标志,蓝色的是指示、指路标志,绿色的是高速公路指示标志,红色的是禁止标志,黄色的是警示标志。

    标线,它和交通标志经常合作起来指示车辆通行,有交通标志的地方都会看到标线的身影。标线有时独立承担重任,告诉人们哪里不可以停车、哪里不能变换车道。

    最后是交通警察的指挥手势。当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与警察的手语信息不一致时,要听警察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和谐。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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