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乡村的行道树,是美化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改善了城市和乡村的生态环境,形成了优美的自然景观,还给行人带来了绿荫。
道路两旁植树,在我国周代是一项制度。据《周礼》记载,“国郊及野之道路”旁必种树,“列树以表道”,兼“以荫行旅”,即在道路两旁整齐地植树,以便于行人遮阴。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大修“驰道”于天下,“驰道”东到燕齐,南达吴楚,“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树以青松”,即在宽五十步的“驰道”两侧,每隔三丈种一棵树,使秦代的林荫大道遍及全国。前秦建都长安,前秦的大臣王猛号召广种行道树,大大改善了长安的市容,当时有句民谣:“长安大街,央树杨槐。”
历经风云变幻,行道树时有兴衰。南北朝时,朝廷曾在道路上设置堠(hòu,古代瞭望敌方情况的土堡)以计里程。韦孝宽任雍州刺史时,下令在境内道路旁植槐树以替堠,既免维修,又给行人遮阴。朝廷闻知此事,予以推广:“岂得一州独尔,当令天下同之。”于是,道旁植树又普遍起来,后人指槐而怀人,韦公便在百姓心中建立了可供怀念的政绩。
唐代文成公主远嫁吐蕃时,曾特地从长安带去柳树苗,栽植在拉萨道路两旁及大昭寺四周。这些柳树被藏族人民亲切地称为“唐柳”和“公主柳”。这些柳树不仅庇荫着拉萨世世代代的百姓,而且表达了公主对柳树成荫的故乡的思念。
清代名将左宗棠也在西北广种行道树。公元1875年,他任陕甘总督督办新疆军务,兴筑从陕西通往新疆的大道的同时,下令在东起玉门关西至迪化一带沿途植柳,并贴出告示,有毁树者,军法处置,加强对新栽行道树的保护。一时垂柳夹道,蜿蜒两三千里,荒漠大道变为绿色长廊。如今,河西走廊仍绿柳成荫,春风荡漾,美不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