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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9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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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9个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结果公示
洛阳市“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根据群众集中反映,我市对9个领域48个重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过程中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诚挚感谢。目前集中整改工作即告结束,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欢迎大家登录洛阳网“洛阳市9个领域48个重点突出问题整改网络评价”平台,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投票评价,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以在平台上留言,或通过市作风办电话和电子邮箱反映,市作风办电话62277357,电子邮箱cyb316@126.com。

    (一)城市管理提升问题整改结果

    1. 城市规划决策不透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问题。整改情况:《洛阳市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试行)》已于10月1日施行。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规划展览馆的选址方案,选址在新区博物馆西侧三角地块位置。截至目前,市城乡规划局累计办理批前现场公示314个、报纸公示201个、网上公示30个,组织23期窗口项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

    2. 城市区如厕难问题。整改情况:今年在薄弱区域规划新建18个公厕。截至目前,已建成12个,其中1个建成后因规划调整被拆除(位于古城路与洛龙路交叉口东50米);在建6个,其中3个主体完工正在内部装修,1个因发生事故停工,2个正在建设。

    加强公厕检查力度。6月至11月,共发现问题78个,下发督查通报15期,对保洁不及时的23个公厕进行了处罚;严格执行公厕夏季6:00-23:00,冬季6:00-22:00的开放时间;合理设置公厕导向牌,规范公厕导向牌979个。

    3. 公交车广告杂乱问题。整改情况:市公交集团6月底前完成过期公交车广告的清除,9月底前完成公交车医疗广告的撤除,解决公交车广告噪声问题。整改车载电视广告80余条、车厢拉手广告600余块。在今年洛阳牡丹文化节、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牡丹元素融入等活动中,加入了30%-50%公益广告内容。此次整改中,再次加入30%的公益广告。

    4. 城市区背街小巷环境脏乱差,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按照每人4000平方米的作业标准配齐员工,今年新增环卫工人2493名,实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增加收集频次,确保街巷垃圾不落地。截至目前,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已对背街小巷管理混乱问题下达督办单817份,在媒体上开设“市容整改不力、每周媒体曝光”栏目,目前已刊发44期,组织月度综合考核10次,分别对排末位的6个城市区给予黄牌警告,并给予经济处罚。加大治“差”力度,对70条背街小巷投入1.82亿元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已全部完成。日前,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对全市背街小巷整改情况进行普查,428条背街小巷中,整体良好的368条,占总数的86%。

    5. 垃圾清运车辆破旧,不卫生,影响市容问题。整改情况:各区已建立生活垃圾运输机械化车辆每日收车清洗和车场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每日冲洗;对全市65台垃圾压缩车、66个垃圾压缩箱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市区中转站垃圾全部实施密闭运输;维护更新人力三轮车3595辆,统一样式、尺寸、颜色。

    6. 长途汽车站人、车在站内混成一团,秩序杂乱无章问题。整改情况:市交通局已于9月30日完成了长途汽车站治理工作,洛阳汽车站已实现人、车分离封闭管理,站内秩序明显改善。

    7. 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野蛮,尘土飞扬问题。整改情况:截至11月底,市住建委共检查建筑工地2507项次,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工作会议4次,召开文明施工现场会15次,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问题3507个,对35个工地防扬尘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扬尘现象的工程进行了处罚。目前,我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整齐,施工现场裸露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等均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施工现场出入口均按照规定设置了车辆清洗设施、沉淀池和排水系统。

    8. 出租车拒载问题,市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问题,与全国文明城市形象不符。整改情况:经过对出租车拒载、不打表、故意绕道行驶和车容车貌差、服务态度差等违规现象的集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违规现象明显减少。

    市区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载客问题,10月12日,我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交警部门负责无牌、无证、私自改装、乱停乱放、违规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市残联负责残疾人车辆的治理,市道路运输部门负责对确认有违规载客行为的治理。

    (二)交通拥堵问题整改结果

    9. 城市区主要路段路口交通拥堵问题。整改情况:市交警支队6月至今,在开元大道等市区道路安装中心隔离护栏20580米,增幅42.5%;对市区88个路口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调整、206个路口信号灯进行维护和保养,调整率达到100%;对56个路口施划左转待转区、103个路口施划延长分道线,路口交通标线优化率提高46%。7月起,市交警支队将机动车随意变道、驾车接打电话纳入考评体系,城市区共查处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违反禁止标线77985例;纠正教育开车接打电话5630余人次,处罚155例。市区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3282余起,快速理赔处理3262余起,快速理赔处理率达99.39%。下发《道路改扩建工程提示函》21份。通过交警直播室播报路况信息5657次,遇恶劣天气或重要紧急路况,进行循环播报告知,每天2次,共播报268次,公布3103条交通违法信息;微博编发路况信息168条;通过LED显示屏发布相关信息156条。

    10. 市区停车位少,部分停车位设置不合理,造成道路狭窄,不便人车通行问题。整改情况:市停车办全面摸底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恢复了3个被挪用的停车场,今年新施划停车位21016个。9月13日,市停车办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洛北各城市区对道路两侧及商业楼前私圈乱占停车位进行整治,整治后由市停车办统一管理和收费。

    11. 关于公交车车次少、车况差,司机服务质量不高,公交车随意占道、变道行驶现象严重问题。整改情况:市公交集团针对集中整改和公交稽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12路、22路、23路、37路等15条线路进行重点治理,调整市区30条公交线路的发车间隔,平均缩短发车间距2-3分钟。针对公交车随意变道、不守规则问题,市公交集团与交管部门联合行动,处罚400起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车况差问题,市公交集团组织全面排查,治理车辆“冒黑烟”故障320台次。针对司机服务质量不高问题,组织开展服务礼仪专题培训,开展星级服务考评工作。

    (三)社会治安问题整改结果

    12. 入室盗窃、丢失车辆屡有发生。整改情况:市公安局出台《巡逻防控工作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办法》,设立50万元的专项基金,对抓获现行犯罪的群众予以奖励。7月以来,市公安局召开17次警情研判会,对影响较大的14起案件挂牌督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两抢一盗”犯罪案件695起,打掉犯罪团伙8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40名。

    13. 商业区扒窃、飞车抢包等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成立集中整治商业区扒窃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包片开展整治。在商业场所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

    截至11月23日,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329人,提起公诉1228人,起诉率86%,保证了依法、及时、准确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遏制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高发势头。

    截至11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抢一盗”案件总收案831起,收案总人数为1169名,已审结633起,843人被判刑。

    市司法局针对特殊群体和重点行业,创新普法形式,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商务局开展专项安全教育,督促各商户加大投入,完善技术防范设施,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改善消费者购物环境。

    14. 项目建设中沙霸、砖霸等强买强卖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深入辖区、企业、基层,认真细致开展摸排打击工作。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及举报电话,打击沙霸、砖霸等强迫交易、强买强卖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

    15. 建设工地阻工、扰工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扰乱施工现场等案件24起,刑事拘留27人,治安处罚21人。

    截至目前,市工商局已立案17起,结案16起,罚没款15余万元,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3个,专项治理行动初见成效。

    16. 农村社会治安力量薄弱问题。整改情况:加强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和乡镇治安联防队伍及村级巡逻队伍建设,全市新增农村治安防范力量1664名,同比增加57%;对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每个社区的网格内配备2名工作人员。

    17. 规范养犬问题。整改情况:市公安局8月20日至11月20日开展了时间为三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行动,办理养犬登记证510个,收扣流浪犬、无证犬、违规犬2034只,处理群众举报投诉399起,养犬扰民现象明显减少。

    (四)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结果

    18. 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问题。整改情况:全市共检测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28351台,其中发放绿色标志16443台、黄色标志11908台。市环保局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起草了《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经批准,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市交警支队采取对达到报废期限和临界报废的车辆发布公告、及时通知车主等手段,截至11月28日,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16447辆,监销报废机动车1020辆。

    19. 城市区河渠排污口截流及水质改善问题。整改情况: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的涧西、瀍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于7月20日开工建设,工程进展顺利。

    市水务局河渠管理部门落实河渠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大河渠清扫、打捞的力度,月均清理河渠漂浮物、两岸垃圾、杂草约5000立方米。市水务局于11月14日开始对中州渠进行清淤,其中渠首至洛常路段15.2千米、南城壕退水渠1.71千米。

    20. 建筑噪声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市环境噪声管理所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保持24小时人员车辆不间断值班,今年1-10月共处理投诉3750起,查处典型案件115起,罚款40多万元。同时,由市环境噪声管理所牵头起草的《洛阳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核批准。

    21.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环境规划同步问题。整改情况:我市今年确定的33个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7月8日全部通过审查。重点对规划中垃圾转运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公厕等环保设施的位置、规模及服务半径等内容进行了严格把关。

    22. 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问题。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我市夏秋季秸秆禁烧关键期工作已经结束,全市收割小麦378万亩、玉米255万亩,秸秆还田459.99万亩,收贮加工秸秆214万吨。全市未发生大面积的秸秆焚烧现象,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旅游开发与管理问题整改结果

    23. 旅游服务与配套设施不完善,提升旅游服务水平问题。整改情况:

    市住建委:完成旅游基础设施工程8项,在建12项;完成招标近期拟开工7项,正在展开前期工作23项;完成投资7.04亿元,实际拨付2.83亿元。

    市城乡规划局:坚决遏制规划区私搭乱建现象,形成对私搭乱建行为的高压态势。滨河北路君临天下小区西出口一违法建筑影响通行,10月12日涧西区已对违法建筑实施了拆除。

    市文物局:制订了《洛阳市文物管理局旅游开发与管理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各文物景点11月底基本完成了旅游服务设施的提升和完善。

    市宗教局:对白马寺景区涉及软硬件需要提升整改的方面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9月30日前,对白马寺景区内部的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并制定了长效工作机制。

    市林业局:8月底,周山森林公园已对园内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完善;国家牡丹园中心实验室的组培实验目前已培育组培苗2000瓶。

    24. 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及旅游景点管理人员、导游等素质提高问题。整改情况:龙门石窟景区落实环境科学管理体系和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7月26日通过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按照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5. 借鉴“好客山东”“美好江苏”宣传片,对洛阳旅游进行整体包装与宣传问题。整改情况:洛阳城市宣传片已经拍摄完成,并先后三次组织评审,对该片立意、选材、制作等提出修改意见,目前中央电视台正在进行进一步修改。

    26. 洛阳定位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目前旅游职能部门的体制机制不能与之相适应。整改情况:市旅游局制订了《市旅游局关于加快体制、机制转换,职能、机构创新实施方案(试行)》,创新性地设置了部分新科室,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

    27. 推动牡丹文化节由阶段性突击筹备向常态化筹备转变不快,由传统赏花活动向牡丹文化产业化转变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市会展办:第31届牡丹文化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制度运转正常,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市文广新局:已经确定明年4月5日至5月5日,在洛阳歌剧院举办“第三届文化部推荐优秀剧目洛阳展演月活动”,活动方案已经制订。明年4月9日至13日,在钼都利豪国际饭店举办论坛类主题活动。投资3848万元的平乐牡丹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一期已经建成投用,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50亩,投资1.2亿元,计划2014年年底建成。世为投资集团将斥资1.05亿元,打造明年牡丹文化节献礼影片《牡丹仙子之瑞春花开》及52集动画片《牡丹仙子之河图洛书》。

    市商务局:印发了《洛阳美食指南》,并在全市各大旅游景点和酒店免费发放给游客。组织了金盘级、银盘级、铜盘级企业评选活动,拟评出10家金盘级企业、40家银盘级企业和40家铜盘级企业。

    市牡丹办:11月25日已完成牡丹3万亩发展任务,牡丹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正在按计划进行,任务已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制定了筹建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的支持意见,将发布牡丹特产专卖店运营商招标公告,确定运营商。

    (六)医疗卫生问题整改结果

    28. 医疗收费高,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滞后问题。整改情况:在全市28家县级公立医院和152家乡镇卫生院、2982家村标准化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近1.38亿元。全市21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施了“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18.6万名患者受益。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支付制度改革,住院患者药费占比降至26.6%,平均住院天数缩短3天,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比全省次均住院费用降低了207元;城镇医疗保险提高了20类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全市203家医院实施了困难群众同步结算。

    29. 医德医风与医患关系问题。整改情况:市卫生局共受理群众诉求6500余件,回复率100%,满意率在90%以上。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受理纠纷79起,调解成功71起,调成率为89.9%。持续开展规范执业年活动,取缔无证诊所660户(次),移送涉嫌非法行医案件34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2起,对525家医疗机构给予了行政处罚。

    30. 医院改制问题、民营医院发展问题。整改情况:完成了市中心医院等14家市属医院改制任务。河科大二附院2.87万平方米、市精神卫生中心1.4万平方米病房楼相继投入使用;市第五人民医院3.4万平方米门诊和医技楼封顶;市第一中医院三甲复审顺利完成。九县(市)分两批实施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2012年财政补助资金5532万元。今年新增民营医院2家,升级1家,全市现有民营医院近50家,增设床位120张,床位达1500张。

    31. 医疗卫生保障建设、社区农村医院发展问题。整改情况: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有800.1万人次的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农合补助11.22亿元。全市152家乡镇卫生院、2895个村卫生室纳入了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96.05%。对148名农村公共卫生实习人员、144名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1723名乡村医生、4855名村医门诊管理系统操作员进行培训;选送253名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市县两级进修。全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投入近1.4亿元,补助标准达到每人25元;累计为全市城乡居民572万人建立了健康档案;投入资金6500余万元建设全民健康信息保障工程,6个县(区)医院项目建设和7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新建或改造,10县(市)区卫生监督中心和3个120急救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七)教育发展问题整改结果

    32. 教育乱收费问题。整改情况:制订了《2012年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11起,处理责任人13人。

    33. 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多、乱、散、黑”问题。整改情况:对中小学教育辅导机构进行拉网式清查、登记。全市各类培训机构843家,经审批的有281家,未经审批的有562家。对328家培训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对265家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对275家培训机构发放了办学许可证。

    34. 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择校、招生公平性问题。整改情况:市教育局经检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比例比去年下降58.2%,对个别高中违反三限政策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5个学校大班额比例高于50%的学校领导进行集体约谈。

    继续采取“名校+弱校”“名校+新校”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今年以来,通过市东升二中融合市二十一中、市实验中学融合市四十二中等教育改革措施,增加了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了教育质量。

    35. 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整改情况:洛阳师范学院对591名音乐、美术、英语等学科的农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组织4015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12个学科的远程培训。对46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为88名农村教师置换脱产培训3个月。我市农村学校招聘特岗教师930名。不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我市农村初中生、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730元、53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标准达到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安排资金6239.2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校舍改造、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装备的配置,其中校舍改造面积64379平方米。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情感关怀。

    36. 在职教师兼职、办班问题。整改情况:下发了《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查处公办在职教师兼职及办班问题的通知》,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查处了2起在职教师兼职办班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学校领导进行了处理。

    (八)食品安全问题整改结果

    37. 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市教育局、市药监局联合制订了《洛阳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排查。检查各类食堂600余家,落实整改各类问题2530余个,此项工作已于7月15日前完成。

    38.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缔生产、销售散装食用油问题。整改情况: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开展专项治理,工商部门取缔散装食用油批发商户14家,散装食用油经营户近700家。质监部门注销9家散装油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并拆除其全部灌装设备。此项工作已于6月30日前完成。

    39. 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已于9月15日前完成。

    40. 关于加强小餐馆、小副食店、前店后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超市现场制售食品等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开展专项治理。此项工作已于10月30日前完成。

    41. 关于加强农药、化肥残留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市农业局开展了3个月的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我市蔬菜、水果、水产品920个平均合格率为99.7%。在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中,我市抽检品种合格率为98.33%,完成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已于9月30日前完成。

    42. 关于加强定点屠宰场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整改情况:市畜牧局用6个月时间,认真查找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截至11月底,全市产地检疫生猪140万头、牛18万头、羊21万只、禽690万只;屠宰检疫生猪118万头、牛羊13万头(只)、禽1023万只。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3.5万头(只)。

    43. 关于加强私屠滥宰、定点屠宰场注水肉监管问题。整改情况:市商务局对全市10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60家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40家拟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建立了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对我市12个规模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进场检验、待宰静养、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场五个主要环节实行视频监控。市商务局会同工商、畜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共抽检10批13家47个样品,生猪肉品水分含量全部合格。

    (九)就业问题整改结果

    44.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整改情况:每年回洛阳市的高校毕业生大约2万人。利用洛阳人才网,为1841家次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共发布岗位信息12887个;新增简历39473份,发布资讯信息约3091条。开展企业招聘、职业介绍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205次。增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场次,全年举办高校毕业生专题招聘会23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目前开发就业见习单位113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20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530个。今年以来,全市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23亿元,直接支持2.16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近7万人。创业培训2180人,争取上级就业专项资金1.5亿元。

    45. 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再就业问题。整改情况: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搜集用工信息帮助就业,目前已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万余人;利用上级就业政策,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今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0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000多人;提高招聘会举办场次和规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按企业给职工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额给予补贴;已为近万名失业人员安排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接受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在95%以上,日到课率在90%以上。

    46.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在职工带薪年休假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54家,发现2080名劳动者未享受带薪年休假,已依法对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以安排补休或者支付300%加班工资的形式进行改正。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中,检查用人单位1570 家,涉及劳动者18.75万人,补签劳动合同0.58万人,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案件756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案件416件,督促参加社会保险登记27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20万元。对112家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对31家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畅通劳动者权益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仲裁受案渠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符合条件立案率100%。

    47. 侵害农民工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共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2454件,立案2396件,结案2303起,结案率96.1%,处理突发事件94起;督促签订劳动合同4.31万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962万元,涉及劳动者1.92万人(其中农民工工资4796万元,涉及农民工1.8万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67起,办结2249起,结案率为95%。其中调解结案1035起,调解结案率为46%,及时化解了白马集团、一拖集团等一批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力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48. 劳动合同规范性问题。整改情况: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了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建筑业劳动合同简易文本、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指导文本等。在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台账。在今年专项执法检查中,检查3958家,涉及职工115405人,其中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1083家,应签订劳动合同57163份,实签57163人,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315家,应签订劳动合同9763份,实签9763人,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私营企业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2560家,应签订劳动合同48497份,实签45328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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