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12月7日电 记者从云南省富源县政府新闻办了解到,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展开,目前该县煤炭局局长等8人已被停职。7日下午,遇难者家属与煤矿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每名遇难者的赔偿标准为99万元。
被停职的8人分别是:富源县煤炭局局长、副局长、安全科长、挂片副科长,富源县安监局局长,黄泥河镇分管煤炭工作副镇长,黄泥河煤炭分局分局长、挂片组长。
5日,上厂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66人,作业分南、北两个回采工作面,其中南翼39人、北翼110212采煤工作面27人。这起事故致17人遇难,6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