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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文化产业如何破局
我市经典剧目《河洛风》演出现场 记者 陈占举 摄
孟津平乐牡丹画产业方兴未艾 记者 曾宪平 摄
我市动漫产业悄然崛起 记者 陈占举 摄
    编者按

    我市文化产业存在哪些短板?如何实现全市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如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支柱产业?市统计局朱健明通过大量翔实的数据,对2011年洛阳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举措。本报今日刊发朱健明撰写的分析报告,配发洛平文章,并将推出《大家谈:洛阳文化产业如何破局?》栏目,敬请关注。

    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与主因

    近年来,我市在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处在一个增加值还不够高、总量规模偏小、基数偏低、占GDP的比重也不大,而发展空间较大的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发展阶段,发展中凸现出来的差距与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解决。从统计分析的视野来看,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发展不充分,总量规模偏小,文化产业远未成为洛阳的支柱产业

    2011年,洛阳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1.65%,法人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GDP的0.95%,无论是总量还是规模水平都落后于先进地市。我市提出要在“十二五”末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的目标,这对洛阳是个不小的压力。如果不能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按“十一五”的发展速度预测,洛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超过5%,至少还需10年。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文化产业比重过大

    一是现代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传统文化产业的比重较大。我市法人单位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之比为23.5:29.1:47.5,属于文化产业“核心层”的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发展缓慢,属于文化产业“外围层”的娱乐文化和文化休闲服务、旅游文化服务、广告服务、创意文化、大型会展与展览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传统文化产品和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洛阳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

    二是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低,竞争能力差。企业的创意、研发、制作水平较低,特别是现代文化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不够,高科技的文化产品生产和组织方式没能得到充分应用,不能适应人们对文化产品高科技和信息现代化需求的要求。

    三、文化资源分散,融合集聚发展不够

    一是资源极度分散,文化产业组织形式还处于小规模、分散化状态。比如我市2009年最早命名的十大文化产业示范村,大多数都属于单干、分散的家庭作坊式私营小型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不足,发展缓慢,使得我市文化产业呈现“小、弱、散”的局面。

    二是文化与文物、旅游与休闲、科技与信息、文化与城建等关联产业的融合发展水平较低,资源整合、产业规模化和集聚化发展不够,文化资源优势没有明显转化成为产业优势,这说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

    四、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不强,重点项目较少

    一是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特色文化重点骨干企业培育不强,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新兴行业,目前能带动洛阳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还少之又少。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企业只有12家,仅占洛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0.75%,而中小型企业居多,基础较差。

    二是谋划和在建重点项目数量少、规模小,对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谋划为重点项目运作开发效率还比较低,对既定重点项目统筹集聚推动力度不大,骨干企业和龙头项目带动作用不够,激励与创新促进机制没有形成。

    五、特色文化产品太少,知名品牌打造不够

    一是内涵深刻、风格独特、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文化艺术精品较少,特色文化和艺术产品发展不够。

    二是洛阳的文化产品依然是在传统之中徘徊,知名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太少、缺乏有影响力的地方特色拳头产品,知名文化旅游项目和知名文化产品品牌的打造与宣传力度不够。

    六、文化产业规划不够完善,规划引领作用不强

    一是各级政府和部分领导对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全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定位认识不够深刻,未能摆上足够重要的位置,尚未找到有效工作抓手。对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细化落实不够,其引领、指导作用不强。

    二是市与县区文化产业规划衔接不够紧密,特色文化产业村的园区集聚建设不到位,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集约程度不高,促进发展的力度不够。

    七、推进实施机制不够健全,资金投入仍显不足

    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需要强有力的推进实施机制和大量的资金投入做保障。目前,由于多数文化产业企业投资期长、见效慢,优惠政策不够明显,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并不高,融资渠道不畅。

    一是对文化产业的投入资金相对不足。2011年,我市全社会用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为18.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仅为0.98%,远不能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不够集中,重点项目统筹推进不够全面充分。 (下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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