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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农业环保工作者最近在调查地膜“白色污染”过程中发现,虽然政府以补贴形式推动地膜的回收,但大量符合“国标”的超薄地膜因易破损、难回收,带来严重的环保隐患。近20年未修订的地膜“国标”如今遭遇环保拷问。
任由地膜残留的农田有可能无法再生长作物
覆膜栽培技术应用面积逐年增大,地膜带来的农田“白色污染”日趋严重。“在不少地方,地膜被风化成指甲盖大小,根本无法完全清除。”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站长张玉辉说。他最近刚结束一项农业面源污染调研。
覆膜栽培技术在20世纪70年代被引入中国,由于覆膜可以控温保墒,在干旱地区具有显著的增产效果,因此成为我国旱作农业的一项核心技术。
从半膜到全膜,覆膜栽培技术在十年九旱的西部省份甘肃得到大面积应用,该技术经历了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大旱的考验,抗旱增产效果明显。近几年,覆膜区域的玉米平均产量达每亩1116.6斤,当地粮食总产量也由2006年的161.6亿斤增加到2011年的202.9亿斤。
据农业环保部门初步统计,仅甘肃一省,2012年各类农作物地膜覆盖面积2200万亩,地膜使用总量达13万吨。
地膜使用量逐年增大,带来的问题也接踵而至。“前几年,一到秋天,风一吹,树梢和田埂上到处都是塑料。”静宁县原安乡程义村党支部书记程转义回忆着刚开始大规模推广覆膜技术时的情景。
这让张玉辉感到了危机:这些由聚乙烯制成的地膜本身无法降解,如果任由其大量残留在地里,多年后这些农田就有可能无法再生长作物,“除非用筛子把所有用过地膜的土地筛一遍,才能把残膜全部清除干净!”
随后,农业环保部门的调查验证了他的担忧。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监测地块都有不同程度的残膜污染,每亩残留量最多达14公斤,残留量最少的每亩也达5公斤。
超薄地膜难以回收和再利用
地膜残留是农田安全的隐患,但残留本身也是资源。生产这些农用塑料薄膜需要消耗大量的石油资源,如不加以有效回收利用,将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甘肃农业环保部门介绍,近几年,甘肃省探索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激励企业积极介入包括地膜在内的农膜回收,回收企业从农民手中买入废旧农膜用于再生产。这一措施既解决了农田“白色污染”,又有效利用了资源。截至目前,甘肃已建和正在建设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达265家,建立的乡、村回收站点近2000个。根据初步汇总的数据,今年已回收利用的废旧地膜有8.73万吨,回收利用率达66.9%,但仍有超过30%的地膜残留在土地里,难以回收。
记者调查发现,难回收的地膜主要是厚度在0.008mm及以下的所谓“超薄地膜”。这种地膜延展性差,老化快,有的甚至不到收获季就会破损。甘肃省通渭县李家店乡祁咀村农民祁建堂告诉记者,大点的残膜可以用钉刺耙、铁叉等工具清理,太薄太小的就只能手工清理,“一亩地要花两天的时间才能清理完。”
不仅如此,兰州金土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鑫海告诉记者,勉强清理出的超薄地膜残片大多面积小,与根茬、泥土混杂在一起,清洗难度大,同时超薄地膜自然风化后塑化性严重降低,几乎没有了循环再利用的价值。
记者在一家农膜回收企业看到,废旧地膜制造出来的再生塑料颗粒粗、色泽暗沉。金鑫海说,这些颗粒不少质量难以达标,好的一吨也只能卖4000元左右。相比之下,多数企业更乐意回收厚度较大的废旧棚膜,棚膜制作的再生颗粒一吨的价格能达8000元。
专家建议修改“国标”增加地膜厚度
无奈的是,这些有着严重环境隐患的超薄地膜,是以“合法身份”活跃在农资市场上的。
“按照目前的国家标准,超薄地膜是合格的。”多年从事废旧地膜污染研究的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生态资源保护科副调研员李崇霄对此不无忧虑。根据1992年制定的、现行国家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GB13735-1992),地膜厚度最低标准为0.008mm,加之标准中允许的偏差值,厚度在0.005mm甚至0.004mm的地膜也能销售。李崇霄坦言:“由于地膜按重量销售,在同等覆盖面积下,地膜越薄,使用成本越低,这使得超薄地膜在农资市场走俏。”
超薄地膜的危害正逐渐成为共识。记者了解到,在地膜由政府补贴、集中采购的甘肃旱作农业区,今年已将地膜厚度招标采购标准提升到了0.01mm以上,能保证较高的残膜回收率。而在甘肃河西内陆河及沿黄河等其他一些灌溉农业区,以及数百万亩的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上,政府对农民使用地膜没有补贴,农民自行购买使用的地膜基本上都是超薄地膜。
专家认为,保证农民不使用超薄地膜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提高厚度“国标”,让超薄地膜彻底退出市场。如今聚乙烯吹塑技术已渐趋成熟,李崇霄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考虑参照国外地膜标准,研究修订国家地膜厚度标准,将现有国家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厚度的最低标准提高到0.01mm以上。
张玉辉说,只要适当增加地膜厚度,令其方便回收,且回收后仍有再生利用价值,地膜就可以顺利进入回收再利用的循环链条中。
(据新华社兰州12月22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