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吴邦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作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的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副主任委员胡彦林作的关于旅游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根据常委会此前的审议意见,并听取各方意见,法律委员会对上述草案分别作了修改,提请本次会议继续审议。
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迫切需要制定相关法律。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作的关于修改农业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作了关于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作了关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级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馼作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人选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关注立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
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为充分体现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修订草案增加了有关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定。
修订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为更好地扶助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修订草案新增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
修订草案还明确,养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并依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关注立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
劳务派遣不能成为用工主渠道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指出,劳务派遣用工不能成为用工主渠道。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草案中增加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建议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
关注立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征地补偿删除“30倍上限”
24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草案规定:“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关注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
我国拟立法重点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对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李飞说,草案突出强调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范及其保护个人电子信息的义务作出多项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同样负有保密和保护义务。
李飞说,草案还赋予公民必要的监督和举报、控告的权利,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