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河南日报》报道 12月2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我省将原保障农村中小学日常维修改造的内容,扩展为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改造补助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600元。
我省已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提标部分下达市县。省教育厅要求提标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保障改造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项目规划时,要注意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凡是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确定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规划范围。资金优先用于2012年、2013年校安工程规划库中的项目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D级危房改造项目。
此外,项目要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相结合,特别是要与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项目、食堂建设项目统筹规划实施。原则上小学每个单体项目规划投入资金不低于20万元,初中不低于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