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今年11月15日,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会后,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召开相关会议,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市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遵循“便民、高效、务实”的方针,开辟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大巡回办案、调解、救助力度,强化联动机制,尽快妥善处理、执结一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
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东辉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要把此次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密切结合起来,站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服务的大局,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做扎实,做出成效。做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好此次活动。当进城务工人员需要我们的时候挺身而出,用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回俺有钱回家过个舒心年了。”昨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来自嵩县的进城务工人员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手里接过拖欠了多年的血汗钱时,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款兑付大会上的一个镜头。
据介绍,自今年11月15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共受理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167起,涉案人数618人,涉案金额1519.6万元,已审结155起,涉案人数604人,涉案金额1481.2万元,切实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次梅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严格司法、高效司法,对此类案件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通过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把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合力,迅速掀起为进城务工人员“讨薪风暴”,效果显著。
根据要求,此次活动中,新收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春节前结案达100%;已排查出的超期未结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已排查出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要妥善解决。
王次梅说,为了切实维护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他们要求各基层院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
开辟绿色通道。对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当日立案。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极大地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诉讼。对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打得起官司。案件较多的法院,他们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审理、执行专门合议庭,集中优先办理。
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解力度。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劳动报酬案件,坚持到工地、厂矿、社区现场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教育用人单位守法。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强化诉前调解,创新调解方式,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履行率,做到了案结事了。
加大救助力度。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案件,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进城务工人员必要的生活救助。
加强协调联动。各基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问题。
据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在活动期间,将各单位热线电话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咨询相关问题,共受理群众咨询20640次。对83名因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了诉讼费用。成功调解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95起。在工地、厂矿、社区现场开庭56场次。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发布“限高令”,对84名欠账户实施了集中曝光,促使部分“老赖”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河南法制报》、《洛阳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诉前化解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新安县法院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在诉讼之外,用最简便,最快捷的方式帮助他们要回工资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安县法院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行政干预手段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讨薪,尽量不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卢某等30余名农民到新安县铁门镇一家工地打工,在建设过程中,承建工程的洛阳市某建筑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达47万多元,卢某等人向公司讨要无果,到法院起诉。法院将案件移转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配合大队与该公司协调,仅用半月时间,就把拖欠卢某等30多名务工人员工资47万多元全部要回,并发放到每个人手中。
此外,在与建筑公司调解期间,法院还发现一名工人因公受伤,如果进行工伤认定、起诉等,费时费力。对此,法院一并进行调解,该工人顺利拿到1.1万元赔偿金。
据介绍,新安县法院对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如果拖欠方为独立法人、企业、厂矿、公司的,法院立案庭问明情况后进行登记,及时与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取得联系,联合向欠款方施压,在最短时间内让进城务工人员拿到工资。
小额垫付
让进城务工人员吃上定心丸
2010年5月,伊川县吕店镇霍沟村村民陈某,跟随包工头张某到洛阳打工,后来张某欠陈某工资2000元。法院判决后,陈某虽多次讨要,但张某总是拖着不还。今年11月20日,陈某到伊川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当天立案,并将此案转至执行局。执行局了解案情后,启动了小额垫付资金,当天就将2000元垫付给张某,并让其归还陈某工资。陈某拿到钱后激动地说:“想不到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我讨要两年都没有要到的钱,到法院当天就要到手了,太感谢你们了。”
伊川县法院实行垫付资金集约执行的快速执行结案机制,设立专门账户,安排小额执行案件垫付周转资金十万元。对于2000元以下的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立案庭立案当天即转至执行局。执行局审查案件后,三日内联系申请执行人,并先用垫付周转资金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标的款项,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
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伊川县法院共办理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30起,为进城务工人员讨回欠款41万元,垫付资金5万元。
巡回审判
把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
嵩县人民法院结合嵩县地域面积广、交通不便等实际,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深入乡镇、厂矿开展巡回办案,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讨薪。
去年,来自伊川县和汝阳县24名进城务工人员,在康某的带领下到嵩县某铸造公司干活,公司拖欠10万余元工资未付,经多次讨要未果,康某等人遂向嵩县法院提起诉讼。
嵩县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被告法人代表拒不到庭,法院决定到企业开庭,并提前3天在附近张贴开庭公告。12月6日上午8时,合议庭人员带着卷宗等材料,来到被告所在地,在厂区里摆上桌椅、挂上横幅,开庭审理。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庭审结束,当庭宣判,判决被告10日内支付康某等24名原告工资10.21万元。
开庭过程中,有近百名附近企业职工、当地群众旁听,法官在庭审间隙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余份,现场解答企业及职工法律疑问20多条。
活动开展以来,嵩县法院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厂矿企业开庭审理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4件,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受到了企业与工人好评。
非诉执行
权利和行政效率双保障
洛龙区法院注重发挥非诉行政执行优势,对行政机关申请的有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第一时间进行立案审查,对于合法合规的行政处理决定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注重灵活运用行政协调机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做到教育到位、宣传到位,使当事人明辨情理法理,督促其主动履行。
某安装公司拖欠9名进城务工人员工资10.85万元,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进城务工人员,经多次协商督促,该公司未予兑现。
11月29日,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洛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快立、快审、快执为原则,当即立案受理,转交行政庭审查。经审查,该局行政处理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被执行人接到行政处理决定后,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法院遂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当日,法院行政执行中队向这家安装公司送达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并督促该公司必须先行履行支付义务,该公司迫于法律压力,于当日履行3万元,剩余执行款目前已执行完毕。
小额速裁
让进城务工人员快速实现权利
宜阳县法院把包括医疗、房屋租赁、消费、物业管理、民间借贷、劳务纠纷等领域的债务纠纷案件,适用小额速裁机制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一个月内审结,诉讼费减半收取。该院的这种为进城务工人员着想,既经济又便捷的审理方式,为进城务工人员构筑一道维权屏障。他们在11月2日立案受理的一个案件就是最好的佐证。
去年9月22日,原告丁某给被告韩某打工粉刷房屋,完工后,被告韩某未支付原告剩余工资6500元,只出具欠条一张。后来,丁某多次讨要,韩某一直推脱不还。丁某遂起诉至宜阳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资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宜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适用小额速裁机制审理,并将该案交给调解能手孙晚霞法官审理。双方当事人到庭应诉后,孙法官向被告解释了小额速裁优势和特点,被告韩某表示同意。经过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韩某欠原告丁某工资款6500元,被告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该拖欠进城务工人员案件6天内审结。
联动协同
合力铸就维权后盾
偃师市法院和栾川县法院探索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各方联动”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进城务工人员杨某在偃师某制桶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受伤,制桶公司支付其医疗费十几万元。杨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为2级伤残。杨某父亲长年卧病在床,为给其父看病,杨某债台高筑。受伤后,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杨某欲哭无泪,一度产生轻生念头。后来,他将制桶有限公司起诉至偃师市法院,索要工伤赔偿。
偃师市法院办案法官感同身受,迅速启动“联动机制”,调动多方力量化解此案。他们首先与联动成员单位联系,找到被告公司主管部门乡镇企业局,并向局领导讲明案情。该局领导听后当即表态,一定积极配合。随后,他们先后三次到被告公司讲述杨某家庭困境。被告被法官的真情、热情、温情所打动,决定一次性赔偿原告杨某工伤保险待遇40万余元。
活动开展以来,偃师市法院充分运用联动制,执结执行积案353件,涉案标的达1980余万元。栾川法院共排查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8件,审结6件,执结2件,办结率和执结率均达100%,为109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30万余元血汗钱。
(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