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农业法的决定;决定免去孟建柱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任命郭声琨为公安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1号、72号、73号、74号、75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期约两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5日在京召开,会期约两周。
根据决定建议的会议议程,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还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会议还将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旨在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装上“法律的盾牌”。
决定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确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并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重点解决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滞后的问题。
拟修改完善反腐败单行法律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综合性反腐败立法问题,并将修改完善反腐败方面的有关单行法律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专门制定反腐败法,以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立法工作,将涉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预算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行政收费管理法、行政强制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法律明确规定应经常看望老年人
老有所为才能老有所乐。专家认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既要大力发展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充分保障老年人享有各项合法权益,也需要重视发挥老年人群体的作用。
老年人精神慰藉问题社会关注。对此,法律也做出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后的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