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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财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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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团购“双刃剑”,切莫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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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眼下,网络团购成为我市餐饮服务热点,但企业服务质量“缩水”、同质化竞争严重,消费者利益受损、对固化营销模式厌倦等问题开始显现——
餐饮团购“双刃剑”,切莫两败俱伤
    餐饮团购

    绘制 雅琦

    核心提示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11月,洛阳本地网络团购餐饮美食的比例一直占据各类团购商品排行前两名。然而,网络团购红火的背后,隐藏着服务质量“缩水”、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餐饮团购是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使企业声誉受损,最终得不偿失。

    1 餐饮服务网络团购红火

    国内知名团购网站“团800”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11月,洛阳本地网络团购消费商品中,餐饮服务消费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以2012年11月为例,自助餐、火锅烧烤、特色地方菜等餐饮商品团购比例,占我市当月全部商品团购的74.4%,位居排行榜首位。

    “网络团购已成为不少餐饮企业的新营销手段。”经营一家广式火锅饭店的郑斌说,2011年上半年,网络团购对于不少中小型餐饮企业来说还很陌生,大家并不相信一些所谓的团购网站能给企业带来多少客源,只有在相关网站免费为商家发布团购信息的情况下才会参与。不过,从2012年开始,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看到网络团购带来的消费刺激作用。

    郑斌说,他的饭店2010年10月开业后,生意一直不太好,平日晚上的上座率只有50%。2012年9月,他与一些团购网站合作,推出特价套餐团购活动,没想到当月饭店的日均上座率达90%。

    从事餐饮企业市场营销工作多年的刘辉说,如今餐饮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一些新开张的中小餐饮企业来说,网络团购是一种低成本的投放广告方式,能在短期内聚集大量人气,提升门店知名度。对于一些人气不旺的餐饮企业,低价团购让消费者享受到商家让利的实惠,同时也让企业争得更多客源。

    2 同质化竞争非常严重

    网络团购让一些餐饮企业着实火了一把,不过,随着业内跟风行为日盛,其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

    “团购了消费券,却迟迟无法消费。以后谁还会再来?”市民杨女士说,2012年12月23日,她从网上团购了一家西餐厅的“3人牛排套餐”兑换券。没想到,12月25日到27日,餐厅都以预订席位已满为由,拒绝她前去用餐。最后,杨女士从餐厅的一名负责人那里了解到,该店只能同时提供25桌顾客用餐,当月的团购活动就卖出近200张团购券,结果招致很多无法享受服务的顾客投诉、抱怨。

    刘辉说,一些商家只看到了网络团购带来的大量客源,却忽视了饭店的接待能力,无法及时提供相应服务,不仅起不到应有的广告宣传作用,反而砸了自家招牌。也有一些商家在开展网络团购活动时,有意将提供的菜品分量“缩水”。例如一份正常售价59元的牛排,重量应为180克,团购价格虽然优惠至每份45元,但重量也减少为120克。这样的商家短期内是赚到了更多收入,但往往团购期一过,生意就会变得很萧条。

    “目前不少商家之所以参与网络团购活动,仅仅是为了跟风,同质化竞争非常严重。”刘辉说,打开各家团购网站查阅餐饮团购信息时,就会发现同一类型的餐饮企业发布的团购内容都很相似,没有体现出自身特色。久而久之,消费者就会对一成不变的促销手段感到厌倦。

    3 把握时机,量力而行

    业内人士认为,网络团购是一种阶段性的营销手段,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来决定如何使用。如果企业经营的淡旺季不固定,则可以在生意不旺的那一段时间内,借助网络团购提升人气。不过,对于规模较小的餐饮企业,开展网络团购活动时应量力而行。毕竟商家是在压低利润搞促销,如果活动搞得太频繁,会造成成本压力过大。而且,餐饮团购是把“双刃剑”,倘若商家为了降低成本而让提供的服务、菜品质量“缩水”,会引起消费者反感,最终得不偿失。

    市商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网络团购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餐饮企业在通过这种方式扩大消费时,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向客户推荐新款菜品。因为短时间内到店客户基数越大,能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也越多,有利于企业良性发展。

    另外,餐饮企业可以与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相结合,采取优势互补的方式开展网络团购,不仅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同时也让商家实现互利共赢。

    本报记者 王蕾

    相关链接

    团购维权,请保存网络宣传页面

    春节日渐临近,各类餐饮服务网络团购活动频现。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团购网站时,应选择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好的网站。

    消费者购买餐饮服务团购券之前,应看清商家提供的餐品品种、数量以及提供服务的时限等内容;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将相关网页保存到本地电脑中,一旦发现商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与网站上宣传不符,可凭相关网页内容进行维权。

    不管是在实体店消费还是网络团购,只要消费成功,消费者都有权索要发票,商家所谓团购活动不能开具票据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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