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12月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暗访督查情况,对在暗访中发现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对其直接责任人予以问责。现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给予嵩县饭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利娟效能告诫,饭坡乡党委副书记白明停职检查。
二、给予宜阳县莲庄镇镇长助理温志成效能告诫。
三、给予瀍河回族区杨文办事处副科级领导干部毕永民停职检查。
四、给予偃师市岳滩镇、孟津县麻屯镇、新安县正村镇、伊川县江左镇、汝阳县陶营乡、洛宁县赵村镇、西工区红山办事处、老城区邙山办事处、洛龙区丰李镇、高新区辛店镇、伊滨区李村镇、涧西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龙门石窟办事处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当前,我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已掀起高潮,希望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切实从中吸取教训,按照“狠抓落实年”活动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如期完成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任务。
市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